张永明这个人,二十四岁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死缓判决和此后的服刑让张永明把青年时期的大部分时间留在了监狱里,1997年张永明终于刑满释放,回到村里后少言寡语,谁也没想到张永明后来还会再次杀人。这个时间差,就是从张永明出狱到再次作案那几年。
1997年9月,42岁的张永明回到云南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张永明出生于1955年8月,初中文化。1979年12月,张永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经过多次减刑,直到1997年9月刑满释放。
死缓并不是两年后直接恢复自由,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继续执行刑罚并依法减刑。前后近十八年的服刑时间,让张永明重新回村时已经进入中年。
回村以后,张永明住在南门大村225号,长期独居,平时种地,生活范围不大。当地按照当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的方式,帮助张永明恢复基本生活。土地和生活来源解决的是能不能过日子的问题,长期服刑人员重新适应家庭、邻里和社会生活,则需要更长时间观察。
张永明早年并非没有暴力记录。公开材料显示,1974年前后,19岁的张永明曾有持刀伤害亲属的经历。五年后,1979年的故意杀人案件使张永明受到重刑。
把两个时间点放在一起看,严重暴力行为在张永明年轻时已经出现。只是1997年返回南门大村后,张永明很长时间没有因为新的命案进入司法机关视线。
这种状态持续了十年多。后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从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张永明在晋城镇南门大村、鑫云冷库、蓉辰冷库附近等地,选择单独行走的人员实施杀害,再将尸体带回住处处理并设法灭迹。法院最终确认11名男性遇害。从1997年刑满释放算起,到法院认定的第一次重新作案,中间相隔十余年。
让多年失踪事件真正被串联起来的,是2012年4月韩耀失踪。韩耀当时19岁,在晋城镇一家公司工作。4月25日早晨外出后失去联系,韩耀母亲成联艳和家人开始寻找。
寻找过程中,家人才得知南门村鑫云冷库附近过去几年还有多名年轻男子失踪。部分家属一度怀疑失踪与黑砖窑有关,但警方后续调查排除了这一方向。
5月3日,失踪情况经媒体报道后,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专门工作组,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警力进入晋城镇排查。调查逐渐集中到南门村,56岁的张永明进入侦查视线。
公安机关随后在张永明住处查获韩耀的手机卡、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通过现场检材鉴定确认韩耀已经遇害。5月9日晚,昆明警方通报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张永明被依法刑事拘留。
侦查并没有停在韩耀一案。公安机关继续勘查张永明住所及周边区域,通过物证检验和身份核对追查此前失踪人员。20多天后,案件脉络逐步清晰,共有11名男性遇害的事实得到确认。
2012年7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张永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1979年重罪判决,到1997年刑满释放,再到2008年重新犯罪,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段十余年的空档。生活救助、安置帮教、日常走访和异常行为识别怎样形成更紧密的衔接,是这一案件留给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张永明案件后来也成为讨论基层治安、失踪人员警情研判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时具有代表性的现实案例。
信源:文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