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发布通报,某县委原书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消息传出,引发不少唏嘘。
翻开这名干部的履历,颇具讽刺意味。他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基层扎根历练了三十多年,从一名基层民警一步步干起,历任乡镇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等职务。几年前,他还在极度贫困县担任县长,带领当地群众脱贫摘帽,荣誉加身,随后顺理成章地升任邻县担任“一把手”。从扶贫功臣到落马典型,他的人生轨迹犹如过山车般急转直下。
通报中的细节,字字千钧。这名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政绩观严重错位,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作为一个曾经深耕基层、带领群众摆脱贫困的人,他本该最懂民生疾苦,却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更值得警惕的是,他无视相关规定,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甚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把组织人事权当成了“人情生意”。通报特别指出,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这种顶风作案的嚣张气焰,必然换来严肃处理。
颇具戏剧性的是,就在不久前,当地传达学习相关警示精神时,这名干部还公开要求全县干部“以此为鉴、深刻警醒”。结果不到一年,他自己就成了“镜中之人”。这种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两面人”做派,极具警示意义。
主政一方的“一把手”,手中掌握着庞大的资源调配权。如果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曾经的“有功之臣”也会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服务。蓝某案的教训深刻而惨痛,反腐没有“安全岛”,心存侥幸注定穷途末路。
(注:通报信息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