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权威渠道发布通报,某央企下属企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各界关注。
很多人看到通报的第一反应是错愕:本该是监督别人、抓“蛀虫”的人,怎么自己反而成了被审查调查的对象?这种强烈的反差,恰恰戳中了反腐斗争中的一个关键命题——防治“灯下黑”。
据了解,该企业属于某大型电子信息产业央企下属单位,地处西北。而此次参与办案的,不仅有上级央企的纪检监察组,还有跨省的地方监察机关。这种“组地联动”的办案模式,本身就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监督者的权力同样被死死盯住,绝不存在“铁帽子王”。
事实上,这并非近期首例国企纪检干部“落马”。就在不久前,另一家大型央企的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通报中“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收钱敛财的工具”等严厉措辞,揭示了这类案件的共性特征。
作为纪委书记,本应肩负起监督执纪的重任,是企业政治生态的“守护者”。但如果自身底线失守,问题往往比普通岗位更致命。他们长期身处纪检监察岗位,熟知纪律规矩和监督流程,一旦心态扭曲,更容易利用专业认知去规避监管、寻找制度漏洞。无论是在干部选拔、项目承揽还是日常经营中打招呼、谋私利,都会直接破坏企业公平机制,对政治生态的损害极其深远。
这类案件的密集通报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从来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打铁必须自身硬。近年来,反腐利剑频繁指向纪检系统内部,正是为了斩断“监督者不受监督”的错误幻想。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
国企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持续清理国企纪检队伍中的“内鬼”,既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唯有把监督者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清风正气真正扎根。
(注:通报信息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