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未婚未育她决定领养闺蜜不是爱情,不是血缘,是“我选你做我的法定家人”。
韩国作家银曙澜,把共同生活五年的闺蜜娥丽,登记成了法律上的“女儿”。原因很现实——某天她独自驾车急病,能赶到现场的只有闺蜜,但医院只认亲属签字。
她们不婚不育,不想用婚姻绑定后半生,也不想孤独终老。于是用一场成人领养,把彼此写进对方的医疗授权、保险单、继承序列里。
没有婚礼誓言,却有比婚姻更沉的法律义务。不是一时感动,是清醒计算后的托付。
“领养不是一张纸的象征,它确实改变了什么。”从此,你是我自己选的家人——不靠运气,靠一纸公证;不靠血缘,靠我愿为你负法律责任。
这大概是成年人最硬核的浪漫:我把我的生死决定权,交给一个跟我没有血缘、却比谁都熟悉我病历的人。新型家庭关系自己选的家人43岁未婚未育她决定领养闺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