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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出新规后鳌太线违规穿越首罚【5人违规穿越鳌太线被罚共8.5万 】鳌太线穿越者4人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9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了解到,当地对发生在今年5月30日至6月2日的一起5人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是3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实施后,陕西首例涉及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处罚案例。经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查实,2026年5月中旬,汤某在刷手机视频时看到鳌太线穿越相关内容,遂产生违规穿越探险的想法。随后,汤某通过视频评论区主动私信邀约户外爱好者,先后联系王某某、鲁某某2人,商议组团穿越鳌太线。2026年5月30日凌晨4时,汤某等5人抵达太白县一处无卡口检查的进山点位,携带户外装备、气罐、食品等物资进山,并借助某户外导航行进。根据调查取证,汤某5人借助某户外徒步导航软件上的离线地图,避开管控点登山。在遇到保护区铁丝网防护围栏时,未依规折返,而是从围栏缝隙非法进入核心保护区。同时,为规避证据留存,同行人...

陕西开出新规后鳌太线违规穿越首罚【5人违规穿越鳌太线被罚共8.5万 】鳌太线穿越者4人申请分期缴纳罚款 9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了解到,当地对发生在今年5月30日至6月2日的一起5人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是3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实施后,陕西首例涉及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处罚案例。

经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查实,2026年5月中旬,汤某在刷手机视频时看到鳌太线穿越相关内容,遂产生违规穿越探险的想法。随后,汤某通过视频评论区主动私信邀约户外爱好者,先后联系王某某、鲁某某2人,商议组团穿越鳌太线。2026年5月30日凌晨4时,汤某等5人抵达太白县一处无卡口检查的进山点位,携带户外装备、气罐、食品等物资进山,并借助某户外导航行进。

根据调查取证,汤某5人借助某户外徒步导航软件上的离线地图,避开管控点登山。在遇到保护区铁丝网防护围栏时,未依规折返,而是从围栏缝隙非法进入核心保护区。同时,为规避证据留存,同行人员主动删除手机内拍摄的穿越照片、视频,王某某、鲁某某等人还删除了线上聊天记录、解散沟通群组,销毁涉案证据。经调查确认,汤某等5人进入的“鳌太线”区域为法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属于禁止擅自进入的区域。

目前,汤某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5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再次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活动及相关禁止区域活动;对5人给予警告;对5人中的汤某处人民币2.5万元罚款,对王某某和鲁某某分别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对谭某和刘某某分别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那么,这个处罚是如何作出的?根据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汤某等5人的行为,罚款金额最高为5000元。而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对个人违规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从以往的5000元以下调整为最高可处10万元。

最初,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依据5人在违规穿越中的不同作用,拟对汤某等5人分别处以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罚款,5人在接到通知后均提出了听证申请,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分别于2026年7月29日、8月10日召开了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两场听证会后,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经与相关职能机构咨询、综合研判后,对5位当事人罚款金额均作出调整:刘某某(未满18周岁),将原拟罚款2万元调整为罚款1万元;谭某将其原拟罚款由2万元调整为1万元;鲁某某、王某某将原拟处罚由3万元调整为2万元;汤某将原拟5万元罚款调整为2.5万元。目前,有1人已经缴纳罚款,4人已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央视新闻、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