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情绪再愤怒,也不能随意挥舞刑法的大棒律师说法春林婚姻律师 上海婚外胚胎案引发全网哗然,21年婚姻付出,遭遇丈夫伪造结婚证,帮第三者培育冷冻胚胎,最终仅处以5日行政拘留。巨大的情感冲击之下,很多网友义愤填膺,呼吁对丈夫刑事重判。可以理解大众的愤怒,丈夫的行为在道德层面极其恶劣,伤害了身患重病的妻子,击穿婚姻伦理底线。但刑法是非常严肃严格的,不能谁的呼声大、舆论情绪激烈,就把人抓进去判刑。刑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是否构成犯罪,只看法定构成要件与证据,不看大众有多愤慨。本案中,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有治安拘留处罚;想要定重婚罪,法律要求必须证实双方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仅伪造证件用于辅助生殖,并不当然满足重婚罪的法定条件。道德上十恶不赦,不等于刑法上就一定构成犯罪。舆论可以谴责、可以追问处罚尺度是否偏轻,可以反思制度漏洞,但不能用群众情绪代替法律裁判。如果舆论高涨就突破犯罪标准去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为受害者伸张所谓正义,明天这套逻辑就可能用到普通人身上,造成冤错。这个案子真正需要反思的,是现有制度如何应对辅助生殖技术衍生的新型婚内侵权:伪造证件做试管如何强化防范、冷冻胚胎处置困境、婚内侵权的民事赔偿能不能给到受害者充分救济。刑法是社会治理的最后防线,不到万不得已,不该轻易动用。舆论归舆论,法律归法律,不够刑事犯罪标准,就绝不能为了迎合民意去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守住依法办事的底线。婚外胚胎案21年换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