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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憋屈了!”北京东城,一名学生通过二手平台卖掉父亲收藏的金币和金条,12.4万

“太憋屈了!”北京东城,一名学生通过二手平台卖掉父亲收藏的金币和金条,12.4万元刚到账,收款银行卡随即被冻结,名下其他银行卡也受到限制。北京警方调查后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可异地警方近3个月仍未就是否解冻给出正式结论,导致他的实习泡汤,学费和日常生活也受影响。网友:没犯罪为何迟迟不解冻?

王同学怎么也没想到,一笔当面交货、当场收款的黄金交易,会让自己的生活突然按下“暂停键”。

王同学是北京交通大学研二学生。

5月31日,由于金价下跌、收藏溢价有限,他在某二手平台上架了父亲收藏的金币和金条。

当天,一名买家主动联系他,双方很快谈妥价格,并约定第2天在北京一家商场线下交易。

可是,买家自称不在北京,无法亲自到场,要委托一名未成年女孩替自己取货。

6月1日,女孩按照约定来到商场,从王同学手中取走黄金,买家则通过银行向他转账12.4万元。

钱货刚交接完,王同学就发现自己的工商银行卡出问题了。

他联系银行客服后得知,这张银行卡已经被湖南常德临澧县警方冻结。

与此同时,二手平台上联系他的那个买家也突然失联了。

王同学意识到事情不对,当天便前往北京当地派出所报备,并提交了交易信息。

后来,北京警方找到那名取走黄金的女孩。女孩称自己只是替人跑腿,对买家的真实身份和资金来源都不知情。

王同学与湖南临澧警方联系后才得知,这12.4万元涉嫌来自一起诈骗案件。

该案涉案金额共20余万元,资金分成3笔流出,转入王同学账户的12.4万元正是其中一笔,因此警方对其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可接下来几个月,关于这笔钱该如何处理,警方的说法却几次发生变化。

6月15日,承办民警表示,将优先按照受害人资金返还程序处理,同时要求王同学向北京警方报案,追回已经交付的黄金。

王同学认为,自己出售的黄金真实存在,交易价格正常,既不认识诈骗人员,也不知道钱款来源。他希望警方认定交易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如果不认可,也应出具书面依据。

6月22日,临澧警方又表示,如果北京警方能够出具调查结果,证明交易正常、王同学属于善意取得,核实后便可以解冻银行卡。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王同学先后提交了聊天记录、黄金原始单据、交易视频、商场监控以及取货人信息,多次配合两地警方调查。

6月30日,北京警方正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王同学在这笔黄金交易中“没有犯罪事实”,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可这份文书提交给临澧警方后,银行卡仍然没有解冻,对方也没有说明具体理由。

7月21日,当地反诈中心工作人员称,这12.4万元属于案件受害人的资金,需要划扣返还。

王同学要求对方提供正式法律文书,却一直没有收到。

两天后,办案人员又提出,可能需要由案件受害人自行决定是否起诉王同学,资金最终如何处理,要等待法院判决。

直到9月1日,临澧警方派人来到北京与王同学见面。截至报道发稿时,对方仍未就是否解冻、是否认定善意取得给出正式结论。

更让王同学无奈的是,受到影响的不只是收取12.4万元的那张银行卡。

他名下另外两家银行的储蓄卡也被限制非柜面交易,无法正常线上消费、转账和还款,也无法办理新的银行卡和手机卡。

因为办不了工资卡,王同学原定的暑期实习被迫搁置,课程、论文、学费缴纳和日常生活都受到影响。

事情传开后,不少网友替王同学着急。

有人说:“当事人被诈骗了,需要别人为此买单。成年人自己转账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还有人提醒:“以后这种直接现金交易,不要走银行转账,不要怕麻烦,收到大额假钞可以马上报警,这个出警比电诈快多了”

在我看来,北京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解决的是王同学是否涉嫌犯罪的问题;这笔钱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能否由他合法保有,则是另一个需要调查认定的问题。两者不能简单画等号。

但需要调查,不等于可以一直没有结论。王同学已经提交聊天记录、交易视频、商场监控和黄金单据,临澧警方可以继续核实资金来源,却应该明确告知是否继续冻结、是否准备划扣,以及相应依据是什么,不能让口头说法一变再变。

账户管控原本是为了追查诈骗资金、保护受害人权益,不能变成对无犯罪事实者的变相惩罚。特别是当限制已经影响实习、学费和基本生活时,更应该尽快复核范围,避免调查长期拖着,当事人却承担全部代价。

这件事也给出售黄金、名表等贵重物品的人提了个醒:线下交易最好做到付款人、买家和取货人身份一致,并保存合同、发票、检测记录和交付视频。一旦遇到买家拒不到场、要求陌生人代取或由第三方账户付款,宁可暂停交易,也不要急着成交。

(来源: 津云新闻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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