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腐通报再次敲响国资系统的警钟。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姚洪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翻开通报,这位曾经执掌省级国资平台的总经理,完全背弃了“国资看门人”的职责。他不仅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权钱交易。最刺眼的是,他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出借国有资金,甚至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供私营企业经营,自己从中攫取巨额回报。此外,他还利用权限在承揽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即便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他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
姚洪仲案撕开了部分地方国资平台资金密集、权力集中背后的监督短板。国资投管公司本该紧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在个别失守的“一把手”手里,公章一拧,国有资金竟变成了供私营企业周转的“过桥金”,公款成了谋私的本金。这种主动把手伸向国有资产的行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远比普通受贿更为直接。
退休绝不等于“安全着陆”。通报明确,姚洪仲的退休待遇被依规取消,违纪违法所得被全部收缴。这再次释放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反腐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国资平台的反腐必须走向深入,唯有强化穿透式监管,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守住公共资金的“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