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血霉!”湖北,吴先生喝了点冷水,突然肚子剧痛,疼得直不起腰来,家人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初步判断是胃溃疡,还安排了组织活检,想进一步确认。
吴先生的老婆在另一家医院当护士,心里不踏实,就拿着丈夫的胃镜报告去找自己医院的胃肠科教授帮忙看看。这位教授一看,怀疑是胃癌。
这下老婆慌了。为了让丈夫安心治病,家人商量后决定先瞒着他,只说是“大医院条件更好”,劝他转到老婆所在的医院去住院。
转院之后,之前那家医院的活检结果也出来了,报告单上明明白白写着“未见癌细胞”。按理说,看到这个结果,医生应该重新评估,甚至再做一次活检确认。
但吴先生的主治医生仍然坚持胃癌的怀疑,建议手术切除四分之三的胃。吴先生说,当时手术同意书是他老婆签的。“我明明是清醒的,”
吴先生后来对记者说,“如果我知道他们说我得了胃癌,我肯定不同意手术,肯定要他们再做一次组织活检,确诊了才能手术啊。”
手术做了4个小时,护士出来告诉家属:因为高度怀疑胃癌,手术方案改了,从切除四分之三的胃变成了全胃切除。家属就在手术室门口等着,自始至终没人通知他们签字。
手术后7天,病理化验结果出来了——被切下来的整个胃和15枚淋巴结,全部没有检查出癌细胞。也就是说,一个健康人的胃,就这么被白白切掉了。
术后3个月,吴先生的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频繁腹胀,吃完东西就腹泻,身体极度不适。家人实在瞒不住了,这才把全胃被切除、根本没有癌症的真相告诉他。吴先生整个人都崩溃了。
吴先生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但涉事医院不这么认为,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吴先生找到律师帮忙。
律师分析说,就算医院不相信之前那家的活检结果,也应该按照自己的技术规范,重新做病理活检确认有胃癌,确诊之后才能做切除手术。而且手术中从部分切除改成全部切除,根本没有经过患者和家属同意,这侵犯了知情权。
在律师帮助下,法院启动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最终的鉴定结论很明确:医院存在明显医疗过错,承担60%的主要责任。
可医院的回应让吴先生更绝望。在赔偿金额上,医院提出只应该赔偿全胃切除和部分切除之间的差额,想尽量降低赔偿。律师反驳说,不管切多少,都严重违反了医疗常规,都应该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吴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按60%的责任比例计算共201083元,另外还有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加起来22万多一点。
可吴先生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全胃切除之后,他这一辈子都要承受严重的消化问题,大部分劳动能力已经丧失。有网友说得好:切除全胃对未来几十年的身体、心理和生活带来的影响,20万真的够吗?
一个好好的胃,因为一次误诊被整个切掉,22万的赔偿换不回一个健康的身体,也换不回吴先生原本正常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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