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封建"和欧洲的"封建"压根不是一回事,搞清这个区别才算真正读懂了先秦。
"封建"这两个字,在中学历史课和大量普通读物里用了几十年,同时还被拿来翻译欧洲中世纪那套骑士与领主的制度,两者被归在一个词下,似乎理所当然。
但如果认真问一句:周天子封诸侯,和中世纪欧洲的封君封臣,底层逻辑到底哪里一样、哪里不同,能说清楚的人并不多。
把这两件事剥开来看,会发现各自的结构从根上就指向两套不同的东西。
想弄明白区别,得先把西周那套真正的"封建"捋一遍。
武王克商之后,周王室接手了一片地理辽阔、文化杂糅的疆域。
彼时没有成型的官僚体系可以快速铺设,没有高效传递政令的手段,也没有足够的嫡系人马分散到各地驻守。
周王室的方案直截了当,把土地和人口分给信得过的人,让各家各自在封地里治理,向王室承担固定义务,共同撑起整个政治格局。
这批受封者来源大致分几类,周王室的宗亲兄弟占多数,有军功的异姓功臣次之,部分前代遗族亦有封地。商王室的后裔被封在宋,周公之子伯禽就国于鲁,召公后裔封于燕,姜太公受封齐地。
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排定尊卑,各就各位。
据《荀子·儒效》记载,周公辅政时期"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同姓诸侯占了绝大多数,血缘网络铺满整个分封体系。
诸侯对周天子的义务,在礼制里有明确规定:定期入朝觐见,随王出征,按时缴纳贡赋,在封地内主持祭祀、维持礼制秩序。
这套安排从现代眼光看颇像行政委托,但在周人自己的理解里,义务的来源不是什么行政合同,是宗法伦理和礼制规范。
宗法制,是整套西周封建的底层结构。
按嫡长子继承原则,姬姓各支在一个巨大的亲族谱系里各有定位,天子是大宗,诸侯是小宗,卿大夫在诸侯之下再往下分,逐级递减。
名义上,整个贵族阶层都是一家人,辈分长幼有序,政治权力与血缘亲疏高度捆绑。
维系这套秩序的核心机制,是礼。
周礼对不同等级的行为规格有极细的规定,祭祀用几头牛、出行配几辆车、宴会奏几行乐队,全都有数,逾越就是在整个礼制秩序里公开宣告出了轨道,政治后果相当严重。
《诗经·小雅·北山》有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表达的是周代礼制框架里对天子权威的理解,即天下土地名义上属于周天子,诸侯在封地里实际说了算。
但那片土地终究是天子委托代管。权威在理论上是向心汇聚、不可分割的。
把这套结构拿来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比照,差距就清楚了。
欧洲中世纪封君封臣关系的核心,是一份双方都可以撕毁的契约。
领主向封臣(骑士或贵族)授予封地,封臣宣誓效忠、提供军事服务,领主则承担庇护义务,若领主不履行,封臣有权解除誓言。
这套安排的合法性来源,是封建契约本身、基督教神学框架,以及罗马法的残余影响。血缘当然也是加分项,但不是核心纽带。
西周封建里诸侯的义务,来自礼制与宗亲伦理,不是从一份双向合同里派生出来的。
诸侯去朝见天子,在周人语境里,性质上更像子侄前往宗主处参加政治性的家族仪式,确认自己在宗法秩序里的位置,而不是合同方去向甲方报到。
两边从动机到形式,各有各的内在逻辑。
权威结构上的差异也很显著。
周天子理论上是天下共主,名义权威不可分割,哪怕东周初年王室实力已大打折扣,诸侯争霸的场面里仍要维持"尊王攘夷"的名目,天子的名义还在被用。
中世纪欧洲找不到这样一个世俗层面的共主角色,国王的权威在诸多大贵族面前往往受到实质性挤压,教皇作为宗教最高权威,拥有跨越世俗王国边界的影响力。
神圣罗马帝国试图撑起过"普世帝国"的形象,始终是一个松散的政治想象,从未转化为真正的权力整合。
土地的性质也不一样。
西周分封,理论上是天子把本属于王室的土地委托诸侯代管,名义所有权未曾转移。
欧洲封建制里,封君授予封臣的封地,封臣在该地拥有相当实质的世袭财产权,两者的关系带有更多产权契约的意味。
《左传》隐公三年有一条记录,放在当时背景里读,颇有意味。
郑庄公与周平王之间出现嫌隙,两家协议互换人质,王子狐入质于郑,郑公子忽入质于周。
天子与诸侯互换人质。
这件事在西周礼制的框架里根本没有发生的逻辑位置,天子是天下宗主,怎么会与臣属对等地拿儿子做抵押担保?
但它发生了,周平王没有拒绝,郑庄公也未见得觉得自己有什么逾矩。
那套以礼为骨、以宗法为筋的秩序,大约从那时候起,已经在悄悄走向另一个形状。
参考资料:
《左传》(杨伯峻注),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