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起诉景甜追讨三千余万彩礼案尚未开庭,不少法律业内人士给出分析,景甜可以另行提起诉讼,针对孙宇晨在网络公开发布私密信息的行为,追究其人格权侵权责任,这起诉讼的索赔额度,可以设置在3000万至5000万元区间。
案子还没开庭,孙宇晨那边的小作文倒是先刷了屏。一篇六千字长文《我的女友景甜》,实名、实锤式地讲述恋爱全过程,从代孕计划到三千万转账,从特内里费的日落写到凌晨三点的维港,文末却轻飘飘标一行“纯属虚构”。虚构?那为什么用真人真姓?为什么把人家最私密的恋爱细节、身体信息、生育规划全都抖落出来?这哪是创作,这是拿隐私当子弹,拿舆论当枪使。
景甜方的反应干脆利落——工作室直接定性“碰瓷”,同时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目前案件连实体审理都没进入,还在管辖审查阶段晃悠着。一个连法院门都没进全的案子,孙宇晨已经把舆论场烧得滚烫。这操作,熟悉他的人一点都不意外——毕竟这位仁兄拍下巴菲特午餐能放鸽子、买根胶带香蕉能当众吃掉、坐上蓝色起源火箭去太空兜风。营销炒作对他来说,跟呼吸一样自然。
说回彩礼本身。三千万,不是小数目。律师们掰开了揉碎了分析,按照最高法关于涉彩礼纠纷的司法解释,没领证不等于必须全额退。关键看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长、有无子女、分手过错方。有律师判断,即便认定为彩礼,司法实践中也几乎不可能100%全额返还,比例可能在30%到60%之间。但这笔钱到底是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得看双方有没有讨论到谈婚论嫁。景甜方的举证重点,大概率会放在证明这笔钱是孙宇晨为增进感情的表达。
钱的事交给法院去掰扯。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另一件事——孙宇晨那篇小作文里暴露的私密信息,已经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法律界人士看得明白:恋爱交往细节、彩礼商谈、生育规划,都属于典型的不愿为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即便内容属实,也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向公众公开。胡永平律师说得直白:维权不能以侵害他人人格权为代价。魏甜律师更是一针见血——侵权行为一旦发生,损害后果已经造成,单方声明“到此为止”不具有免除侵权责任的任何法律效力。
孙宇晨后来发文说“惊扰了景女士不是我的本意”。不是本意?那你写六千字的时候在想什么?你接受采访说“绝大多数符合我意愿的真实陈述”的时候又在想什么?热搜挂了三天,网友玩梗玩到飞起,当事人最私密的恋爱细节被扒了个底朝天。这种伤害,是官司胜诉也弥补不了的。
所以法律业内人士给出的建议非常精准——景甜完全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追究孙宇晨公开私密信息的人格权侵权责任。索赔额度设置在3000万到5000万区间,不是没有道理。名誉受损导致的社会评价降低、商业机会损失、精神痛苦,哪一样不需要真金白银来抚平?这不是狮子大开口,这是对侵权行为该有的法律回应。
红星评论有句话说得透彻:财产纠纷可以对簿公堂,隐私尊严绝不可以公开示众。孙宇晨用隐私换舆论、用爆料逼妥协、用文字毁人品。感情可以落幕,但做人的底线、处事的体面、待人的善良,永远不能退场。景甜说“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终究会有的正义和公平”。那就让法律来回答——三千万的彩礼该不该还是一回事,六千字的小作文该不该赔,是另一回事。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孙宇晨起诉景甜是否构成涉外案件引发关注,律师分析具体情形》(2026-08-30 20:1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