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说案品理:(2020)豫行终27号。此案件的裁判结果是全法程唯一裁明(2019)豫16行初360号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判理由不当。判决书第2页。一审法院查明:(15)从判文中捋顺涉案宗地时间节点:A:强拆时间,2019年8月6日和9月16日,市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承包土地上附属物予以清除。B:评估时间,2019年9月16日,违法机关单方委托,作为评估价值时点)判文: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了《改造房屋征迁评估分户报告单》,C:一审开庭时间,是2019年11月20日。D:批文时间:2019年11月21日,E:判决结果。(2020)豫16行赔初317号判文:此评估报告数额并无不妥,与包干价相当,能够充分体现原告的经济损失。依据此涉案土地强征时间节点,二审审判长杨巍的判词: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裁判理由不当,是此案的定论。然法程6年,却难纠正被一审法院枉判的"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