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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海禁在不同年间松紧程度差别很大,隆庆开关是个绕不开的节点。 隆庆元年(15

明代海禁在不同年间松紧程度差别很大,隆庆开关是个绕不开的节点。

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向朝廷递了一份奏疏,请求开放漳州月港,允许民间商船持照出海。

奏疏获准。这件事在《明穆宗实录》里留下了简短的记录,没有特别的渲染。

朝廷也没有正式宣布废除海禁,措辞是"准贩东西二洋",意思是允许商船前往东南亚方向贸易,日本方向仍不在开放之列。文件措辞非常克制。

但从那年起,月港的码头开始忙碌起来,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再也没有回到从前。

海禁的起点,在洪武年间。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颁布禁令,不许沿海军民私自出海,随后数次重申,措辞逐渐收紧。

《明太祖实录》记载,禁令覆盖私人造船、出海以及与海外人员私下往来,执行者是沿海卫所。

朱元璋确立的对外贸易框架,是朝贡体制:只有以藩属国名义入贡的使团才可进行有限度的交易,私人出海绕过了这套体系,在制度逻辑上就是违制。

永乐年间,郑和七次下西洋,船队规模在当时属于空前,但这是皇帝主导的国家行为,性质上属于宣示国威和扩展朝贡关系的活动,跟民间私人出海不是一回事。

正统、景泰之后,郑和式的大规模官方航行不再延续,但对私人出海的管控并未因此放开,海禁作为制度底色一直维持着。

嘉靖年间,这个矛盾激化到了难以继续维持的程度。

沿海私商、走私网络与海盗在东南沿海交织活动,史称"嘉靖倭乱"。

以往将这段历史简单定性为日本海盗入侵,但后来学界的研究已经清楚说明,这批所谓"倭寇"里相当一部分是中国沿海的私商和破产渔民,真正的日本人只占少数。

汪直是其中规模较大的海商兼武装首领,长期活跃于舟山、日本之间,在《明史》及相关地方志中均有记载。

汪直一度主动接受招抚,希望以合法身份继续经营贸易,但谈判最终破裂,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被杀。

他的案子在当时就有争议,支持招抚的官员认为,与其让民间走私在管控之外野蛮生长,不如引入正轨、课税收编;反对招抚的官员担心开口子之后无法收拾。

两种意见各有支撑者,争了多年,始终没有结论。

戚继光在沿海的军事行动压制了部分武装势力,但走私贸易本身无法靠军事手段根除,沿海的供需关系在那里,人总会想办法。

隆庆元年的开放,在制度上做了一件以前没有做过的事。

朝廷承认私人出海可以合法化,以颁发"引票"的方式管理,商船须持证出行,定期向月港的官署报备。月港在漳州辖区,位置偏居,不是传统大港。

也没有郑和下西洋时期的官方地位。

但这里的民间海贸网络早已运转多年,合法化只是给既成事实补了一道手续。

开放之后,白银开始大量流入福建。来源有两个方向:一是日本,以倭银为主;一是经由马尼拉中转的美洲白银,葡萄牙和西班牙商船把南美的银矿产出带到亚洲,通过马尼拉与中国商人交换丝绸、瓷器和生丝。

月港与马尼拉之间的贸易在隆庆开关之后迅速扩大,这条线路在整个明代后期的白银流通格局里举足轻重。

弄清楚白银从哪里来,对理解万历年间张居正税制改革有直接帮助。

一条鞭法将徭役和税收折算成银两统一征收,这套改革的前提,是社会上的银两供给足够充裕,老百姓交得出来。

银从哪儿来,沿海贸易输入是重要渠道之一,而这个渠道能稳定运转,月港开放是制度基础。

但隆庆开关有一条限制始终没有松动:日本贸易在名义上仍不在允许范围之内。倭银的流入,走的是绕道走私或通过第三方中转的路线,不是堂堂正正地按引票报备。

这条矛盾贯穿了整个万历年间,从来没有被正式解决,只是被默许着运转下去。

天启、崇祯年间,月港的贸易规模依旧维持,但朝廷对沿海的管控能力在持续衰减,流入的白银相当一部分改变了流向,支撑起各地流通,而不再主要汇聚到户部的账册里。

郑芝龙在崇祯年间控制了福建沿海,成为这条贸易通道事实上的管理者,向过往船只征收保护费,朝廷的引票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已是一张空文。

月港在万历年间设立的海澄县署,今天仍可查到地方志留下的贸易记录,包括各年出海船只数量和税收数字。

那些数字,比任何描述都更直接地说明了一件事:隆庆元年之后,那道门就没有真正关上过。

参考来源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八十一·食货志五)
全汉昇:《中国经济史研究》,稻乡出版社,1991年
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