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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平,男,1953年出生,北京市昌平县南流村人。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

张殿平,男,1953年出生,北京市昌平县南流村人。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生前为昌平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1991年9月12日,为把熄火的汽车推出铁轨,防止火车颠覆造成人员伤亡,被火车撞伤壮烈牺牲。同年,民政部批准张殿平为革命烈士。

1991年9月12日,张殿平38岁。那天,他和同事外出检查完爆炸物品仓库,开着车往回赶。路过一处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车突然熄火了,顺着坡道溜上了铁轨。也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了火车的轰鸣声——一列火车正呼啸着逼近。

无人看守的道口,没有栏杆,没有信号。铁轨上趴着一辆熄火的汽车,火车司机未必来得及看清,更未必刹得住。真撞上去,车毁、火车脱轨,车上的人、附近的人,都得遭殃。千钧一发,张殿平没有半点犹豫,跳下车,和同事一起,用尽全身力气推那辆死沉的车。

一个人,在铁轨上推一辆汽车,跟呼啸而来的火车抢时间。那几秒钟,大概是他这辈子最用力、也最来不及多想的一刻。汽车终于被推出了铁轨——可张殿平的右脚还蹬在枕木上,没来得及抽身。列车从身边卷过,他倒在了那里,再也没起来。

车保住了,火车上的乘客保住了,附近可能遭受波及的人也都保住了。唯独他自己,把命留在了那截枕木上。38岁,正是家里顶梁柱的年纪。妻子戈美荣痛失丈夫,两个年幼的儿子没了爸爸。

这事换个人,能不能做到?说实话,谁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看见火车来了,第一反应是赶紧躲开。可张殿平没有。他不是不知道危险,他是压根没给自己算这笔账。那一刻,他脑子里只有一件事——车在铁轨上,得先把它推出去。这种"来不及想"的反应,恰恰是一个从警二十一年的老警察,把"护住别人"刻进了骨头里的证明。1970年入警,那年他才17岁,一辈子都在替老百姓扛事,最后一刻,还是没改这个习惯。

张殿平牺牲后,民政部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可他留下的,不止是一个名字。妻子戈美荣咬着牙,一个人把两个儿子拉扯大,硬是支持他们都穿上了警服。大儿子张秋景当了民警,小儿子张伟也在昌平分局做法制工作,一路干到副大队长。儿子张伟说过一句话:"我身体里流着烈士的血,不能给家人丢脸。"

这大概就是英雄最好的延续——爸爸倒下的地方,儿子接着站了上去。三十多年过去,昌平的铁路道口早已变了模样,可那个把汽车推出铁轨、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的背影,还刻在人们心里。

英雄未必都倒在枪林弹雨里。有时候,他只是一个在铁轨上拼尽全力推车的民警,用自己的命,换了一车人的命。这样的人,值得我们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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