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受伤,谁就有理!扶绥村民酒后打人被对方格挡骨折索赔9.8万被法院驳回,法官只问了一句话:你怎么证明骨折是打的还是摔的?
当地村民凌某喝了酒,跟同村周某闹起口角,火气上来直接先动手,一拳朝着人家肩膀打过去。
周某没还手揍人,就是下意识抬手挡了一下,胳膊蹭到凌某脸上。凌某喝得晕乎乎,脚下根本站不稳,被这股力道一带,直接重重摔在地上。
冲突很快就结束,凌某当时爬起来回了家,可之后胸口一直疼,去医院检查发现肋骨摔断好几根。
前前后后看病花了八万多,凌某觉得这全部都是周某造成的,协商要钱没谈拢,干脆把对方告上法院,张口要9.8万的各类赔偿。
庭审里有个很实在的细节,凌某八万多的医药费,真正拿来治肋骨骨折的才四千多,剩下一大笔钱,都是在治疗他原本就有的老毛病。
凌某咬死,自己骨折就是周某格挡那一下打出来的。法官就抛出一句直击要害的问话,你怎么证明骨折是被打的,还是摔倒磕出来的。
周某的手臂只碰到凌某的脸,受伤的却是肋骨。在场目击者只能看见凌某摔倒,没有任何证据,能证实格挡这个动作直接把肋骨打骨折。凌某醉酒失衡摔倒磕到地面受伤的可能性,压根排除不掉。
打官司讲道理,你想要别人赔钱,就得拿出实打实证据,证明伤害就是对方造成的。凌某拿不出像样的证据,就得承担败诉的结果。
一审直接驳回他全部赔偿诉求,凌某不甘心,继续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周某一分钱都不用赔。
生活里很多人都有个糊涂认知,只要身上挂彩,另一方多少都该掏点钱安抚。但这个案子就把现实摊开,不是受伤就占理。人家只是正常格挡自保,没有主动攻击,这种情况下不能硬把对方套上赔
偿责任。
动手的是喝酒的凌某,冲突由他挑起,格挡只是普通人遇到击打时的本能反应。不能因为挑事的人运气不好摔倒受伤,就要自保的人买单。
现实里不少打架纠纷,经常出现挑事一方自己失手受伤,转头反咬一口索要赔偿的情况。要是只要受伤就能拿到赔偿,那等于变相纵容,谁敢反抗,就要承担对方自己作死受伤的风险。
当然也不是说只要先动手,受伤就完全没人管。如果对方超出正常格挡的尺度,下手过重主动殴打,那该担的责任跑不掉。
可本案里周某只是简单抬手防御,没有追加攻击。证据摆出来,伤害结果和对方的行为之间,没法建立必然联系,索赔自然站不住脚。
这件事也给普通人提个醒,遇事别冲动喝酒闹事。发生冲突,不要以为自己受伤就稳赢官司。打官司拼的是证据,嘴巴说的再热闹,拿不出证据,诉求就得不到法院支持。
遇到别人动手,正常自保没问题,但自保也要守住分寸,别把格挡变成反击殴打,不然自己也会惹上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