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明确人民法院直接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取消该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世宏也提出建议,呼吁废除劳务派遣制度,推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这一系列动作,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劳务派遣模式迎来实质性调整。
据现有行业数据,全国劳务派遣人员规模已达3300万,覆盖场景极为广泛,从公共服务岗位、基础服务业,到互联网行业技术岗位,均存在大量劳务派遣用工。该制度最初是为补充灵活用工需求,如今已演变为企业转嫁用工责任、压缩人力成本的常用方式。
劳务派遣最核心的问题,是打破了劳动价值与收入的对等关系。以工厂用工为例,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的时薪约20余元,经过中介流转后,劳动者实际到手仅16元左右,单月薪资差额可达近千元。同时,该制度从机制上制造了职场身份壁垒,即便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承担同等工作,也无法享受企业年金、住房补贴、年终奖等福利,形成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
更深层的隐患在于用工权责的割裂。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剥离用工风险,市场行情波动、项目调整时,无需履行裁员流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即可退回派遣员工。而一旦出现欠薪、工伤等纠纷,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极易相互推诿,劳动者因无法掌握考核、薪资等核心证据,维权难度极大。
此次法院系统率先取消劳务派遣,并非否定灵活用工模式,而是剔除不必要的中间转包环节。当下求职信息渠道高度畅通,劳务派遣中介已无信息匹配的核心价值,其利润完全来源于对劳动者薪资的层层截留。此番改革,本质是让劳动价值回归本身,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职业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