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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四川泸州,一孩童路边玩耍时突然蹿出,结果被电动车撞翻倒地,车主不

“脸都不要了!”四川泸州,一孩童路边玩耍时突然蹿出,结果被电动车撞翻倒地,车主不仅提东西登门探望,还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交警定责孩童方担七成、车主仅三成,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不料对方竟提出了更离谱的要求...
 
日常道路行车,最让司机猝不及防的突发状况,就是行人尤其是孩童毫无预兆地横穿马路。
 
很多车主遵纪守法、谨慎驾驶,却偏偏要为他人的疏忽买单,这起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戳中了无数司机的心声。
 
事发当天,当事车主正驾驶车辆在正常道路上平稳行驶,全程遵守交通规则,无超速、无违规变道、无分心驾驶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路面视野相对正常,车主始终保持安全车速,时刻留意道路两侧的行人和车辆动态,做好了安全驾驶的各项准备。
 
就在车辆匀速行驶的过程中,意外骤然发生。
 
道路侧边突然有一名孩童毫无预兆地快速蹿出,径直冲向车辆行驶的路线。
 
孩童跑动速度极快,且出现得十分突兀,完全没有给车主预留任何预判、避让、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
 
车主瞬间发现突发状况,第一时间踩下刹车、打方向避让,但距离过近、事发仓促,最终车辆还是与孩童发生碰撞,孩童当场被撞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车祸让车主当场吓懵,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看着倒地的孩童,车主没有丝毫迟疑,立刻平复情绪,优先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第一时间查看孩童的受伤情况。
 
确认孩童受伤后,车主深知孩童身体脆弱,不敢耽误分毫救治时间。
 
他没有纠结事故责任归属,也没有推卸自身可能存在的责任,当即配合赶到的工作人员处理现场,并主动陪同孩童前往医院接受全面检查与治疗。
 
为了保障孩童能够顺利就医、安心治疗,不让医疗费用耽误救治进度,车主主动先行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全部用于孩童的住院检查和对症治疗。
 
全程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尽到了一名驾驶人最基本的善意与责任。
 
可谁也没想到,车主的善意之举,并没有换来对方家属的理解与体谅,反而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在车主看来,自己主动垫付费用、积极配合处理,即便需要承担责任,也已经尽到了最大限度的包容与担当。
 
事故后续处理阶段,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现场监控、核查行车轨迹、还原事故完整经过,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明确的责任认定结果。
 
警方最终判定,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归于孩童一方,孩童监护人承担七成事故责任,当事车主仅承担三成次要责任。
 
这个责任划分结果,也清晰界定了双方的过错比例。
 
按理来说,责任划分清晰明确,双方只需按照既定比例承担各自的损失即可。
 
车主承担三成责任,前期垫付的2000元医药费,完全可以按照责任比例核算抵扣,多退少补,整件事本可以就此平稳收尾。
 
然而,事情的发展再度超出车主的预料。
 
在警方出具责任认定书、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孩童的家属再次找到当事车主,提出了新的赔偿要求。
 
对方家属以孩童受伤需要休养、补充营养为由,在已有七成责任划分、车主已垫付2000元医药费的基础上,额外向车主索要1000元营养费。
 
面对家属突如其来的二次索赔,车主倍感无奈,内心满是憋屈与不甘。
 
车主坦言,自己全程合规驾驶,事故根源是孩童突然蹿出马路,监护人未尽到看管义务。
 
即便如此,自己依旧第一时间救人、主动垫付医药费,从未逃避责任。
 
警方已经明确判定对方主责、自己次责,如今还要额外支付营养费,让自己觉得遇上这样的纠纷实在无可奈何。
 
不少了解完整经过的网友,也纷纷为车主抱不平。
 
大家普遍认为,孩童随意横穿马路,监护人疏于看管是事故核心诱因。
 
车主无违规行为,且主动垫付费用、积极配合处理,已经仁至义尽。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常规,主次责任划分后,双方损失应按比例分摊,家属额外索要营养费的诉求,缺乏合理依据。
 
也有网友表示,部分交通事故纠纷中,无责、次责车主常常因对方是行人、孩童,被迫承担额外损失,十分不公。
 
事实上,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行人横过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道路。
 
未成年人上路,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做好随行看管,避免意外发生。
 
此次事故中,孩童突发蹿行的行为,明显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主要损失。
 
车主仅需按照三成责任,承担对应比例的合理赔偿。
 
善意不该被消耗,责任不该被转嫁。
 
遵守规则、主动担责的车主,不该为他人的疏忽持续买单。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天视第六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