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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看了一本半的书,半本是不想看了。这本半本书是《追风筝的人》。看完的是《纯真

我昨天看了一本半的书,半本是不想看了。这本半本书是《追风筝的人》。

看完的是《纯真年代》,迅速翻页看的,这本书好莱坞曾经拍成电影,米歇尔菲菲主演的,当时看电影,就感慨现在好啊,男有情女有意,就算互相有家庭,不是和平解决,进入新生活,比如贝索斯的二婚。纯真年代,就是遗憾一辈子,不能表述于口的爱情,人生只能互相远远的看一眼。书没有电影拍的丰富,所以看完,就把书扔了。

《追风筝的人》看了一半,不想看了。就是阿富汗富豪的孩子,对被欺辱的儿时的小佣人和伙伴没有勇气帮助,愧疚的心情。阿富汗战争后,他和父亲到了美国谋生,和阿富汗避难到美国的将军之女结婚等过程。不想看下去的原因是,富人家的故事,视角。要是追风筝的小伙伴口述,则是另一个故事。叙事很慢,不够紧凑,无趣了。

现在就是这样,对世界已经有了固执的看法,不能符合我喜欢的叙事视角的,废话太多的,就不爱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