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名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突发不适,走入街边商铺落座休息,店主见老人状态不佳主动上前帮扶,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施救,可老人最终抢救无效离世,店家因此遭祸。
事发当日,老人身体突感不适,自行走进街边门店坐下歇息,没过多久便失去意识倒地。店主夫妇第一时间上前搀扶老人,察觉到情况危急后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店内监控完整记录下整个过程。后续医院出具诊断,确认老人死亡诱因是自身多种慢性病急性发作,店铺环境、店主行为均未对老人造成刺激与伤害。
老人家属得知噩耗后,以“人在店铺内出事”为由,向店主提出十万元的赔偿要求。店主夫妇难以接受,自身仅是好心帮扶,不存在任何过错,仅愿意拿出少量慰问金表达人情关怀,双方诉求差距巨大,家属情绪激动,甚至放出将遗体摆放在店门口、阻碍店铺正常经营的言论,以此向店主施压。
矛盾无法私下化解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介入组织两次调解。工作人员调取完整监控录像、核对医院死亡鉴定,从法律层面明确,店主无侵权责任,无需承担法定赔偿。
依据《民法典》好人保护条款,自愿救助他人无需承担民事赔偿;店铺已经履行了救助、报警的义务,老人猝死完全是自身疾病导致,从法理上店主分文不用赔付。
但店主经营小店,无力长期承受家属持续纠缠、门店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尽快平息事端、恢复正常经营,最终选择作出让步,双方协商确定人道主义补偿1.9万元认倒霉。这笔钱属于店主被迫支付的安抚慰问金,并非法律判定的赔偿,店家没有过错,相反是做了好事。
这件事暴露出现实种的两难,从法律规则来说,善意施救者拥有完善的法律保护,无理索赔不会得到司法支持;但个体商户时间、精力、经营成本有限,面对家属以闹事相逼的施压手段,很多人被迫选择小额补偿换取安宁。家属围堵门店、滋扰经营的行为本身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警方可对闹事人员采取劝离、行政拘留等处置,也可通过诉讼向家属主张门店停业损失。
此事也给普通经营者、路人留下警示:遇到突发身体不适的群众,善意可以保留,但救助时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完整留存监控、证人等证据;若遭遇家属无理索赔、上门滋扰,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向法院起诉对方敲诈勒索,不必迫于压力私下妥协,药勇敢地和无赖讹诈者进行斗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