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韩国文体部曝光的中国足协官员在韩国接受“不当招待”一事,中国足协近日给出了阶段性调查结论。
据官方公布,“没有证据表明韩国足协对中国足协相关人士提供过‘不当招待’行为”,并留了尾巴:若未来有新线索再查。
也就是说,中方目前不认可“中方人员接受性贿赂”这一说法成立,涉事3人身份也未公开。
实际上这起事件很难再翻出大料,因为韩方报告只记了“韩足协买单和场所性质”,没写中方3人是否主动、是否知情、是否被带去、有无口供;当年韩方监察只查韩足协内部,没问过中方。
而且韩方报销名目写的是“裁判疲劳恢复按摩”,是否被坐实成“性贿赂”在韩国本国都只是监察定性,不是法院定罪。
而且这起事件已跨越了14年,中方当年出差审批单、行程单、随团人员是否还对得上,本身就难还原,所以足协结论用了“没有证据”而非“彻底澄清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