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这房东办的事,属实让人窝火又憋屈!
刷到个事,南京的王女士刚敲定一套房子,一年合同签完,押金加三个月房租全交清了,刚搬进去没几天就闹心。房东上门修电器,一眼看见她怀孕当场就变脸,说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规矩,生孩子沾晦气,硬要她一周之内搬走。
当初签合同压根没提过这要求,社区出面调解后,房东非但没让步,反倒追加一堆霸王条款:不许在屋里生产坐月子,预产期前还得报备住址、拿出月子中心证明。
这说白了就是单方面违约,真按法律来,押金和剩余房租得全额退,还得赔违约金和搬家损失。
拿老迷信当借口欺负孕妇,签好的合同说作废就作废,换你碰上这种事,能咽下这口气吗?
租房纠纷 房东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