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家住23楼,晚上在家开台灯,没想到,对面20楼邻居上门投诉:灯光太亮了,影响自家孩子写作业,女子称,正常开灯,不存在强光直射,拒绝关灯。邻居找来警察调解,警察认定女子家灯光影响别人,女子却不接受这样调解,她直言,自家开灯是合法权利。双方僵持不下。
家住23楼的女子,只因夜里在家开一盏普通台灯,被对面楼栋20楼的邻居三番两次找上门投诉。
女子心里满是委屈,始终认为自己只是正常居家照明,根本没有妨碍任何人。
事发当晚,女子独自在家,屋内光线偏暗,她便打开桌上小型台灯,用来日常活动。
台灯只是普通家用照明,她压根没想过这点微光会引来麻烦。
没过多久,对面20楼的邻居直接上门,情绪十分激动。
邻居指责女子家台灯光线外泄,夜里照进自家房间,晃得孩子没法安心写作业,强硬要求她晚上不要再开台灯。
女子听完又无奈又委屈,连忙跟对方解释,两户不在同一栋楼,楼层也高低错开,自家只是一盏小台灯,根本不存在强光直射。
她强调,在自家屋内开灯是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自己没有刻意扰民,所以当场拒绝了对方关灯的要求。
邻居见沟通无效,先后找物业、保安上门调解。
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两户房屋位置与灯光情况后,劝说女子夜间拉上窗帘、微调台灯角度,减少光线外溢,邻里各退一步。
可女子依旧难以接受,她觉得自己只是正常生活,没必要处处迁就邻居。
几番调解全都谈不拢,邻居一气之下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抵达现场,勘查后表示,夜间小区环境昏暗,灯光穿透力较强,女子家的光线确实会对对面住户造成视觉干扰,建议双方互相体谅。
即便民警出面劝说,女子依旧不肯妥协,坚持自身开灯的合法权利,不愿做出任何调整。
另一边邻居也不肯松口,认为灯光持续影响孩子学习,必须妥善解决。
两边互不相让,原本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彻底陷入僵局。
有人说,隔着一栋楼、楼层还错开,就一盏小台灯至于吗?照这个逻辑,晚上家里干脆不能开灯了,未免太苛刻。
也有人表示, 人家只是正常居家照明,又没装强光探照灯对着别人家,自己拉个遮光帘不就完事,总盯着别人找事。
在我看来, 女子开灯居家合情合理,感到委屈完全能理解。
她没有使用大功率强光灯具,也没有刻意朝外照射,只是基础照明,无端被多次上门指责,心里不舒服是人之常情。
邻居的诉求有依据,但行为过于较真。高层夜晚光线格外显眼,微光也会折射到对面房屋,影响孩子学习属实。
但两栋楼距离不近,仅微弱反光就反复上门、接连找物业报警,缺少邻里之间该有的包容。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里双方都拥有居住的权利,行使自身权利时不能全然忽略他人的生活感受,凡事需要互相包容。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光辐射扰民属于法律约束的范畴,即便只是普通台灯,大量光线外溢长期干扰邻居正常生活,就构成扰民行为。
开灯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权利永远存在边界,不能只顾及自身感受而无视他人。
邻里相处贵在互相体谅,这件事本来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和平解决,双方非要争出对错,最后只会让邻里关系彻底僵化。
凡事多换位思考,少一分强硬较真,才能避免类似的矛盾反复发生。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