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需要的第二次启蒙
改革开放,不仅是一次社会变革,也是对中国人的一次浩大的启蒙。它让几乎每一个人都懂得了,市场配置是实现公平的路径,而不是权力和行政命令。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今天看来,中国人可能还需要再来一次启蒙。
这次火车占座的争论,很多人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我花钱买了票,这个座位就是我的。我既然付了钱,别人凭什么坐?
听起来有道理,但问题就在这个“我的”。
你买火车票,买到的是一次乘车服务:铁路把你安全送到目的地,并在这个过程中给你提供一个座位。这个座位是随着乘车权利而来的,不是你在火车上买下了一块可以任意处置的房地产。你人都没有上车,还要说这个座位归自己支配,道理就很难成立。
更何况,现行实名制下,一个人的身份证在同一车次只能对应一个席位,却借一个根本不上车的人的身份证再买一张,只是为了让自己多占一个位置。这本身就是钻规则的空子,再拿它来讲“我的权利”,就更说不过去了。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越来越懂得尊重市场、尊重合同、尊重个人权利。这当然是进步。我们过去吃过太多权力任意分配资源的亏,所以后来特别相信市场,相信按照规则付钱交易,比靠身份、关系和权力分配更加公平。
这可以说是中国人的第一次启蒙:尊重市场,社会才能更公平。
但今天我们还需要第二次启蒙:市场并不是实现公平的最高原则。
公平不能只靠市场。还要有法治,因为法治要告诉我们,什么是你的权利,你的权利又到哪里为止。付了钱,并不意味着你就获得了无限的处置权。
还要有诚信。规则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事先写得清清楚楚,更不可能堵住所有漏洞。如果凡事都只问一句“有没有明令禁止”,只要找到空子就往里钻,再好的规则也会失去作用。
当然,有人会说: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句话没有错,而且非常重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公权力不能想当然地不许你做。
但“法无禁止即可为”,说的是你的自由,不是说你可以凭空获得一项权利。火车上的座位不是无主之地,它本来就有明确的乘车规则和权利归属。你可以替别人买票,并不意味着别人名下的座位就因此成了你的私人财产,更不意味着你可以拿它去排斥其他人的正当权益。
这也正是权利边界的意义:法律保护你的自由,也保护别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法律没有禁止你做某件事,就把本来不属于你的东西也算进自己的权利里面。别人的权利边界和公共利益,恰恰就是法律禁止你“可为”的地方。
所以,这次火车占座真正值得讨论的,并不只是一个座位能不能放零食。
市场固然很重要,但市场只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方式。真正的公平,还需要法治,需要诚信,也需要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到哪里为止。
而这,恰恰是几百年前西方启蒙运动提出的一个基本原则:自由和权利从来不是无限的。中国人太需要补上这一堂迟到得太久的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