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偷拍,妻子拍,丈夫看,还点评。山东临沂,34岁女的在淋浴间偷拍一个月,发给36岁老公。老公不制止,还"点评",还"默许继续拍"。被抓了,双双拘留10天,罚款1000。10天?1000块?我呸。持续一个月,多名女性,还有未成年人。这叫"偷拍"?这叫系统性侵犯。妻子是摄像头,丈夫是观众,两人合伙把女性身体当免费AV看。更恶心的是游泳馆。偷拍者6月底来学游泳,7月办卡,8月才被抓。一个月里,淋浴间没警示、没帘子、没巡查。出事了才"计划加装",早干嘛去了?我的观点:这种案子,10天拘留太轻。传播隐私照片、涉及未成年人、持续作案、夫妻共谋,哪一条不该加重处罚?1000块罚款,连人家精神损失费的零头都不够。还有那个丈夫,"点评照片""默许纵容",这不是旁观者,是共犯。没有他的需求,妻子不会拍。没有他的鼓励,妻子不会持续一个月。两个人,一个都别跑。提醒所有去游泳馆、健身房、温泉的女性:进淋浴间先扫一圈,有人拿手机立刻喊。别信"我没恶意""我只是觉得好看"这种鬼话。恶意不需要承认,行为就是证据。这种夫妻,锁死吧,别出来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