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农夫与蛇!河南商丘,男子深夜可怜一游荡的老人给他吃烧烤、喝啤酒,还给他电动车充电。不料,老人偷走了他的电瓶。男子次日发现电瓶不见了,报了警。可老人死活不承认,一口咬定说那是自己的电瓶,结局让人唏嘘。
咱就说这年头,真就是好人难做,善心有时候真能喂了白眼狼!
程先生经营着烧烤摊,事发当天深夜,街上基本没啥人了,就剩他的烧烤摊还亮着灯忙活。
大半夜的,一名陌生老人一直在摊位附近来回溜达,看着又饿又疲惫。
程先生看着不忍心,主动上前搭话,才得知老人肚子饿、车子还没电了。
他压根没多想,就发善心要帮忙,问老人是不是饿了?还表示没钱你也可以吃。
老人问他,有没有啤酒?
程先生二话没说,当即就免费给老人上了烧烤、递了啤酒,管饱管够。
其实,这时候程先生就应该警惕,真正饿了的人第一反应会索要食物,而不是啤酒,这老人先要啤酒明显就有问题了。
不过,当时程先生只顾着帮忙了,也没往深了想。
他不光管饭,还特别贴心,允许老人在自己摊位给电动车充电。
临收摊他还细心琢磨,怕老人路途远、电充不充足,特意好心让老人去自家仓库里安心充电,还给他拿了一瓶水,就寻思帮人帮到底。
谁能想到,程先生的一腔善意换来了老人的背刺!
第二天一早,程先生去仓库,当场傻眼——自己的电瓶直接没影了,就连邻居的东西也一并丢了。
程大哥立马报警,民警询问的时候,老人还死鸭子嘴硬,死活不承认偷窃。
最后经过民警反复询问、取证核实,老人才终于松口认错,是他偷了程先生的电瓶还有程先生邻居家的东西。
从法律层面来说,电动车电瓶属于摊主的私人合法财产。
老人借着程先生善意收留、提供充电便利的机会,偷偷拿走电瓶,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从动手那一刻起,盗窃行为已经完成。
哪怕后来在警方询问下归还物品,也不代表行为不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块电瓶价值没达到当地盗窃罪立案标准(大多地区1000-3000元起),则主要走治安处罚,警方依然可以对老人处以拘留、罚款。
老人主动归还、认错,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能直接免除处罚。
如果电瓶价值达标、或是老人两年内有多次偷盗前科,就会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退赃仅能争取从轻量刑,没法彻底免掉刑事责任。
最终,老人把偷走的电瓶和邻居物品全都还了回来。
事后,程先生说:“我给他吃给他喝,他还拿我东西,感觉好心办了坏事。”
不过,程先生还表示,不是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都是坏人,该帮助还是要帮助的,该教育的还是要教育的。
有网友说,这真是东坡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烧烤摊摊主与偷电瓶大爷!
也有人分析,这老头在周边晃荡,如果描述没错的话,那这玩意儿肯定是来好心人这儿踩点的,他之所以在那里晃悠,就是准备随时偷。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人老了过的不好,可想而知这一辈子总是有问题的,真是坏人变老了。
两人素不相识,程先生不图名不图利,免费管吃、贴心帮充电,掏心窝子善待老人。
结果善良不但没换来感恩,反倒让人趁机薅了羊毛、偷了东西。
有时候真不是人冷漠,是太多这种寒心事儿,把普通人的善意一点点磨没了!
善良没有错,真的容易被人当成好欺负,所以,帮助他人时也要多留心眼,以防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