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该让给他人坐。这个座位在法律上根本不属于那两个女孩,她们只是替没来的第三人付了钱而已。
关键问题就在于实名制,《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车票是铁路与旅客之间运输合同凭证,实行实名制,票、证、人一致才能乘车。这意味着车票的效力,绑定的是“票面上那个人”,不是“掏钱的人”。
票面那个人没有检票上车,运输合同就没有实际履行,这张票对应的座位使用权就没有被激活。两个女孩只是付了钱,不是票面实名旅客,她们就没有权处置这个座位!
列车员有没有责任?有。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对于无人使用的空余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站车交互系统终端机能实时显示各座位的检票状态,第三张票有没有人刷身份证进站,一目了然。列车员完全可以通过系统确认“票面旅客未上车”,然后按规程把这个空座调配给无座旅客。他说“我没权管”,是推卸岗位职责。
那这个座位算什么?空座。 昆明铁路暑运期间有过官方科普,把空座分了三类,其中一类就是“旅客购票后未上车形成的空余席位”。第三张票从头到尾没人坐,正好属于这一类,它已经不是“买的私人物品”,而是火车上的闲置座位。
今天如果你支持用多买一张票的方式占一个座堆零食,那么明天你买到站票的时候,就别说这世道不公平。
公共资源经不起每个人都这样“合理利用规则”地啃一口,啃到最后,被啃掉的是所有人对公平的那点指望。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