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其配偶以及家属,配偶的命不是命?孩子的命不是命?
这规定是哪些神人想出来的?隐私当然应该保护,但问题是,配偶并不是毫无关系的第三方,而是可能直接承担感染风险的人啊
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己感染,却选择隐瞒,另一半连基本的防护和检测机会都没有,那保护了一个人的隐私,谁来保护另一个人的健康?
查了一下,目前只有广西、广东、云南、浙江 4 个省份,立法授权医疗机构在感染者本人拒不告知的前提下,可代为告知其配偶,这4个省份以外的医务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否则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