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两天去大同,大妈想起之前写过的代王府王位继承的那些乌鸡鲅鱼的老娘舅(看这里网页链接),于是专门去找了下明代关于宗室爵位(主要是王位)继承的规定。看完发现:
还挺特么神经的
表面上看,明代宗室爵位继承非常正常,就是嫡长子优先,没有嫡长子的话庶长子优先。如果有特殊情况,由皇帝下旨定向继承。看起来和其他朝代一模一样,毫无特殊性。但难点就在于,明代对于“嫡”和“长”的理解,都有那么一点....复杂。
首先说“嫡”,按照正常理解,嫡出自然是正妻所生,这有什么好说的呢?但问题就在于,如果正妻无子而且死了呢?这时候,就出现了两种做法:
第一种是再找一个未婚女子,娶为继妃。如果继妃生子,那继妃的长子也是嫡子,按照嫡长子继承。但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无论是原配还是继室,都不是宗室自己能选的,至少不是完全由自己决定的,而是由管理宗室的宗人府或者皇帝本人指定的。这就很容易出现选到宗室不中意的情况。
由于宗室一般也有妾室,于是就有大聪明觉得,可以把自己喜欢的某个妾扶正为正妻,这样一来,如果这个妾也有儿子,那岂不是妾的儿子就成了嫡出,可以继承王位?朋友等等,你醒醒....
《大明律》对此有规定:“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妻亡,以妾为正妻者,问不应,改正”。也就是说,妻子在的时候不能把妾提拔为妻,违者要挨90棍,还要“改正”,也就是打回原形,妻还是妻,妾还是妾,这个好理解,防止宠妾灭妻。但是妻子死了,丈夫想让妾转正也不行,但是这种属于“问不应”,也就是“不该做却做了”,有点“虽然没有太大危害但是也不行”的意思,所以不用挨90棍,但是一样要“改正”。
反正就是不让妾扶正。这也是为了宗法秩序和继承顺序不乱~
早期不守规矩的多了去了,毕竟人人都想给自己喜欢的女人和孩子争取多一点利益。但是到了万历年间,这事就非常严格了,规定:
1 王妃死了,王府如果没有儿子(注意不分谁生的),那么可以奏请选继妃,但继妃地位低于原配,朝廷给敕知会或给册命,但不遣官册封、不给冠服。不过继妃依然算正室,生下孩子算嫡出。
2 王妃死了,王府如果有儿子,不论嫡出庶出,一律不许选继。也就是不准再立嫡妻。
3 如果王妃死了,继室也死了,此时王府还没有儿子,那么就不允许再娶了,只能选妾。
也就是一个王爷最多只能娶两次大老婆,一嫡一继。
这个操作就是为了防止妾借着扶正,把儿子转为嫡出,进而夺嫡的路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从中期开始,王府的妾扶正非常非常罕见,大多发生在早期或者皇帝有特殊旨意的情况。
为了维护宗法秩序,不仅丈夫不能把妾扶正,哪怕是妾的儿子继承了王位,也不能把亲妈从宗法上扶正。如果儿子继承了王爵,而且嫡母已经不在了,那么生母最多最多只能被册封为“次妃”,也是只请敕知会,不给诰命冠服,依然是妾的身份,身后仅给祭一坛无葬,也就是最多只承认你是妾里面比较高级的,绝对不承认是正室。这也是因为早期受到蒙古影响,多少承认次妃的儿子有一定的“嫡出”成分,导致继承顺序混乱,最后干脆一刀切了。
和宫廷一样,王府的妾室也有等级,但是比较粗糙。从中期开始,所有正式的妾室只要生育,就一律称为夫人。如果正妻死了,但是王府有儿子,那么按照规定不能娶继室,为了打理家务,王爷可以从诸位夫人中指定一位,当“内助”,可以理解为总揽王府事务。如果王府此时已经没有妾室,那么可以奏请选一位良家女入府担任内助。
不过以上都只是针对编制内的妾,没错妾也有编制,不是想纳就纳的。每个等级都有规定的妾人数,超额纳妾、妾身份不合格、正配未封前入府,或者干脆就是未经奏选的...总之只要宗人府不承认的,一律是"滥妾"。"滥妾"所生子女,刚开始啥都不给,约等于私生子女,王府高兴就养的好点,不高兴就养的差点。后来可能是因为太惨了,多少给点口粮,但是不允许"请名",不承认为有编制的宗室,不给正式俸禄,"请封"就更别提了。
这种"滥妾"子女中,最惨的叫做“花生”,也就是与乐女、不良之妇所生。这种啥都没有,不治罪都算你运气好~
为了保证自己孩子的待遇,自然就有宗室想办法把庶出报称嫡出,把"滥妾"子女报在其他妾名下。毕竟深宅大院,你咋能去查是谁生的?嘉靖年间,因为这种破事太多,就规定请名(录入族谱)的时候,必须要五位近支亲属出具“甘结”,也就是保证书。这五位近支亲属也有规定,前两个人必须优先本位亲支(本房最亲近的宗室);若无亲支,则以次挨及房族宗室五位(五位同族宗室联保);这也没有的话,就让长史、教授等官(王府属官)。此外,还要有两邻(邻舍)和收生人(接生婆)。
“甘结”的核心内容是"不致扶同欺隐",也就是保证该子女确系某王某妾所生、并非乞养过房、并非乐妇花生传生、并未将庶出捏作嫡出。若日后查出扶同隐匿,“将本位参降爵级,保勘宗室罚革禄米,长史教授等官革职,一应甘结人等行巡按御史提问,以枉法论罪”。张居正《请裁定宗藩事例疏》指出,嘉靖四十四年《宗藩条例》对滥妾及花生传生子女冒请名封者,“将保勘宗室通行革夺,长史等官俱问发边卫充军”,“此立法太严”,可见因此倒霉的不在少数。
明朝规定,宗室一律不得科考,不能入仕,而且不能从事“四民之业”,也就是务农经商做工都不行,甚至都不能擅自出城,更不要说结交官员文人了。说白了就是纯粹的养起来,啥也不让干。如果是正规宗室,有俸禄有爵位,那也罢了,但是如果是滥妾所生子女,即便没有请名请封,但依然不允许干这干那。这就意味着,他们只能等待朝廷口粮(前期没有)或仰赖父兄接济,生活完全没有着落。即便朝廷给口粮,万历年间的滥妾所生子女“岁止给与本色米十二石”,当时一个知县年俸九十石,你觉得这能够吗?
即便这么微薄,也只针对员额内的滥妾,就是数目依然在朝廷规定范围内,只是没有奏请朝廷(一般是因为妾的身份是婢女)。如果是额外滥妾之子与花生子女,那就完了,啥也没有。
别看这么惨,以上还都是不拖欠的情况。到了后来,连亲王的俸禄都被拖欠,你觉得这些滥妾子、花生子有活路吗?
为了生活,河南府有宗室当街乞讨、卖儿卖女、偷盗抢劫、饿死无人收尸,有宗室百人冲入官府仓库抢夺粮米,更有宗室故意犯罪入狱以"食囚粮"维生....
更牛逼的是,李自成起义的时候,响应他的还有不少宗室,有的甚至爵位并不低。李自成对他们比明朝朝廷还要厚道点,只要不抵抗的宗室,他都先封爵安抚,甚至答应他们的许多政治要求。所以大顺军队进北京的时候,其实军中的“含朱量”,很有可能超过了明军,毕竟明军后来不允许藩王统军,军队里大概率里面一个宗室都没有...
朱元璋可能想破脑袋都想不到还有这样的神奇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