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孩非亲生女方认为男方理应养孩子此类事件应该以诈骗罪入刑,因为这类长期的欺诈性抚养,符合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1)主观上,明知子女非男方亲生,仍借婚姻外壳转嫁本属生母及生父的抚养成本,无偿攫取男方劳动所得,具明确非法占有目的。
(2)客观上,长期隐瞒非亲生关键真相,制造系男方亲生假象,实施了欺诈行为。
(3)犯罪构成上,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男方基于婚姻忠实信赖及血缘假象,误认孩子是自己亲生儿女。
(4)结果上,男方因该错误认识,持续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因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
(5)数额达标刑事立案标准,累计抚养费常达数万至数十万,远超诈骗罪“数额较大”3000—1万元这个标准,甚至触及数额巨大、特别巨大。
所以,把这个事件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是错误的。而作为受害人,应该直接到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报案。热点观点律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