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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女主播长相甜美,凭借单身未婚人设吸粉近200万,一已婚的“榜一大哥”为她

海南,一女主播长相甜美,凭借单身未婚人设吸粉近200万,一已婚的“榜一大哥”为她狂刷两百多万,以为能换得一夜春宵,结果求陪睡遭拒。得知对方实则已婚已育后,他非但没退,反而刷得更凶,却始终没等到回应。恼羞成怒之下,他联合两名已婚粉丝举报诈骗,并放话:“要么陪我睡,要么去坐牢。”警方介入后,认定魏莹虚构人设骗取打赏,涉案礼物流水高达2500万,移送检察院公诉。家属则喊冤:打赏全凭自愿,她从未主动编造婚育信息,到手金额因平台抽成远低于指控。三年拉锯,检方以诈骗罪公诉,一场感情账,最终算成了刑事案。是“愿者上钩”还是“套路骗局”?只待法院一锤定音。

据悉,魏莹虽然已婚已育,但身材长相都颇好,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娱乐主播,粉丝量近200万。

2019年4月起,她从事娱乐直播活动,但检察院在起诉状中指出,她始终在直播过程中虚构单身未婚人设,以建立恋爱关系等暧昧关系为由,诱使三名已婚男性被害人高额打赏,累计骗取金额约2500万元。

然而,魏莹的家属提供的信息,案件事实存在重大争议。

关于婚姻状况的问题。 魏莹母亲邵女士陈述,魏莹直播期间确为已婚已育状态,但夫妻感情不和,已于2020年底办理离婚手续。

因担心年幼孩子受到网络舆论影响,同时也为保护个人隐私,魏莹在直播中未主动公开婚姻状况。

关于被害人邢某彬的打赏经过。 2019年10月,海南海口人邢某彬开始观看魏莹直播并频繁高额打赏。

据邵女士陈述,魏莹对高额打赏粉丝会私信致谢,二人由此建立微信联系。值得注意的是,邢某彬本人亦为已婚状态。

在后续微信聊天中,魏莹多次明确表示双方“没可能”,并劝说对方“少刷点”。2020年10月,魏莹已婚已育状况被网友曝光后,邢某彬曾向其求证,魏莹如实告知。邢某彬在知晓真实情况后,仍然继续打赏。

关于"情感纠葛"与刑事立案的关系。 2020年底至2021年初,邢某彬通过其堂嫂叶某璇与魏莹沟通协商。

微信聊天截图显示,叶某璇曾询问“你们这一年有没有像恋爱一样”,邢某彬回复“她就是一直提醒我不可能啥的”;叶某璇追问“就是说你一厢情愿咯”,邢某彬承认“有点吧”。

叶某璇还曾转达魏莹希望先还钱、再从朋友做起的意愿,邢某彬的回应颇具威胁意味:“那就坐牢喽,现在是她要进去坐20年,她都不愿意陪一年?是觉得我太好说话了吧。”

关于其他两名被害人。 除邢某彬外,另有郑某人和丁某升两名已婚男性粉丝参与举报。2022年9月,警方对魏莹立案侦查,2023年3月魏莹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经历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等程序,直至2025年10月再次批捕并提起公诉。

家属反映,这些程序进展与邢某彬和魏莹之间“情感纠葛”的协商进度高度吻合。

关于资金数额的争议。 起诉书指控金额约2500万元为打赏总额,但魏莹家属强调,网络直播平台通常抽取50%甚至更高比例的提成,再加上缴纳税款、MCN机构分账等,魏莹实际到手金额远低于指控数额。

有人说,这场纠纷的本质,是一个已婚男人花钱追不到人,就把感情账算成刑事账。打赏是自愿,拒绝也明确,聊天记录他自己承认“一厢情愿”。若这样都能定诈骗,那所有分手后算旧账的,是不是都能报警?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最怕有人拿着刑事报案当枪使。

实话说,不排除这种可能。而在法律上,魏莹是否有罪,得看证据,不能看谁先报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要求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被害人财产处分之间形成完整的因果链条,包括欺骗、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取得财产和损失五个环节。

本案中,魏莹隐瞒已婚已育状态、在直播间营造了“单身可交往”人设,若直播话术中使用“老公”“家人”等亲密称谓,或通过私聊暗示与粉丝有发展可能,则其不作为可能引发误导。

而三名已婚男粉丝如因情感期待,长期高额打赏,则魏莹的情况可能涉嫌诈骗。

一旦认定该事实,则结合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诈骗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而本案2500万元远超该标准,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不过,《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定罪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

刑法的底线是“疑罪从无”。就本案而言,如果庭审中魏莹能够证明其从未作过任何虚假陈述,被害人打赏完全出于自愿且明知其婚育情况,则无罪辩护仍有可能成立。

但就目前检察院已提起公诉这一事实来看,公诉机关掌握的证据应当具有相当的证明力,并非家属通过媒体披露的部分信息所能推翻。

具体认定,需等待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裁判。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