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广东东莞,一老人深夜拿拖把给白色轿车“刷红漆”,从引擎盖抹到车顶几乎没放过一个地方,警方赶到后老人却已经不见了!
8月14日,广东东莞寮步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轿车突然成了网友关注的焦点。
不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也不是两名车主当街起冲突,而是一名60多岁的老人拿着拖把,对着车身来来回回涂了一遍,等到第二天大家再看到这辆车时,原本的白色车身已经大片染红。
事情发生在寮步镇金富路附近,街边监控记录下了整个过程,老人走到车辆旁边后,拿着沾满疑似红色油漆的拖把直接动手,从引擎盖到车门,再到后视镜、车窗和车顶,一圈走下来,能抹到的位置几乎都没有放过。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和任何人争执,也没有车主在现场阻拦。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老人干完以后直接离开了,8月14日上午,这辆浙江牌照的白色轿车依旧停在原处,红色液体已经覆盖了车身多个位置,有路人经过时还看到警方正在现场处理。
寮步派出所随后联系上了车主,但涉事老人当时还没有找到。
一辆好端端的私家车,一夜之间被弄成这个样子,车主确实够冤,至于老人为什么这么做,目前没有明确结果,车主和老人之间是否认识、此前有没有矛盾,也没有定论。
正因为如此,更没必要替任何一方编故事,画面中能够确定的事实只有一个:老人确实对别人的车辆动了手。
在我看来,这件事最值得说的地方,不是老人为什么生气,而是有些人一上火,就把别人的财产当成了出气筒。
车停得对不对,可以找交警,挡没挡路,可以报警或者联系车主,真有私人矛盾,也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唯独拿拖把沾着油漆往别人车上招呼,是最不划算的一种做法。
很多人可能觉得,不就是泼点漆,洗掉不就完了,可汽车漆面一旦被某些液体长时间附着,可能涉及清洁、抛光甚至重新喷漆,几个车门加上车顶、引擎盖一起处理,费用并不一定低。
更关键的是,故意损坏别人东西,并不会因为年龄大或者一时生气,就自动变成一件小事。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列入处罚范围,情节较重的处罚也会进一步加重,如果实际损失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事情还可能从普通治安纠纷往刑事案件方向发展。
也就是说,这几拖把抹出去的时候痛快,最后真正需要面对的,可能是修车费、处罚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我觉得,这件事还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车辆停在公共区域,条件允许最好选择正规停车位,同时尽量打开行车记录仪、哨兵模式等功能,一旦车辆无故受损,完整的视频往往比事后争论有用得多。
发现车辆被人为损坏后,也别急着自己找人理论,保留现场、及时报警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当然,事情最终怎么处理,还要等老人找到后才能继续往下走,现在最让人好奇的,也是老人究竟为什么盯上这辆车,又为什么非要拎着拖把把车身涂成这样。
可无论背后有什么原因,有一点不会变:自己的气自己可以消,别人的东西不能拿来撒气。
这辆白色轿车算是遭了一场无妄之灾,老人自己同样给自己惹上了麻烦,成年人解决矛盾,最怕的就是情绪跑在理智前面,觉得出了口气就是赢了,等账单和责任真正找上门时才发现,那几分钟的冲动往往是最贵的。
到头来车主受损,自己担责,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信息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轿车深夜在路边被老人泼红漆,警方称已联系车主,涉事老人未找到》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