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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辽宁阜新一起未成年高压触电身亡案落定终审,彻底改写同类事故责任判

2025年9月,辽宁阜新一起未成年高压触电身亡案落定终审,彻底改写同类事故责任判定逻辑。
 
一名16岁少年深夜私自闯入养殖场钓鱼,不慎触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107万元。
 
一审判决电力公司承担四成责任,二审结合完整案情大幅调低企业赔付比例。
 
这起判例打破了民间“高压电出事,运营方必担大头责任”的固有片面认知。
 
很多人不清楚,电力设施建设合规、高度达标,并不等于可以完全免除民事责任。
 
但受害人的主动冒险行为、家庭监护缺失,会直接改变最终的赔偿责任划分结果。
 
事发当晚深夜,阜新当地乡村道路无照明,野外水域周边光线昏暗,视线极差。
 
16岁少年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跟随表哥私自外出,前往村内私人养殖场水域垂钓。
 
两人没有经过场地负责人同意,翻越简易土坎进入场内,属于私自闯入私人区域。
 
这片养殖水域正上方横亘着一条10KV高压线路,事前通过正规验收,架设高度合规。
 
按照电力建设标准,这条线路的硬件参数,完全满足乡村户外架设的安全要求。
 
可现场安全配套管护存在明显漏洞,原有警示设施基本失去实际提醒作用。
 
电线杆上的警示牌常年风吹日晒,版面歪斜、字迹褪色,夜间完全无法辨识。
 
地面放置的警示标牌没有水泥固定,可随意挪动,起不到长期警示约束效果。
 
整片水域无围栏、无门禁,长期处于开放式状态,外人可以随意进入活动。
 
少年垂钓期间迟迟无鱼口,抬手扬起六米长碳素鱼竿,准备检查鱼钩饵料状态。
 
碳素材质自带导电性,加上鱼线沾水湿润,竿梢直接触碰上方裸露高压线。
 
高压电流瞬间贯通全身,少年当场倒地昏迷,短短数分钟内失去生命体征。
 
同行人员尝试施救遭遇电击,只能立刻撤离求助,后续报警急救均无力回天。
 
警方经过现场勘查、人员取证,正式出具调查结论,确认死者为高压电击身亡。
 
事后核查家庭情况得知,少年深夜长时间外出,家中父母全程未察觉异常。
 
家长日常对孩子的夜间行踪疏于管控,也未普及高压水域垂钓的高危常识。
 
2026年初,家属整理完后事,将电力公司、养殖场一并起诉索要百万赔偿。
 
一审法院依据高压侵权无过错责任,认定电力企业管护瑕疵,判令承担40%责任。
 
养殖场因安全保障不到位,被判承担5%的次要责任,剩余责任由家属自行承担。
 
该结果出炉后,电力公司与保险公司均提出上诉,认为责任划分不符合实际过错。
 
二审法院重新梳理全部案情,重点区分行政合规与民事安全责任的不同界定。
 
合议庭明确,线路建设合规只能规避行政处罚,不能免除日常管护的民事义务。
 
同时法院充分考量少年的自主过错,以及家庭长期存在的监护缺位问题。
 
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基础危险判断能力,应知高压线下钓鱼风险。
 
深夜私自闯场、贸然扬竿涉险,是造成本次悲剧最直接、最核心的诱因。
 
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可依法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二审最终改判,将电力公司责任比例由40%下调至25%,养殖场责任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责任配比,更贴合事件因果关系,做到过错程度与承担责任相互匹配。
 
这起案件也为同类户外电力安全事故,提供了清晰、可参考的司法审判标准。
 
私人场地即便不对外经营,也需做好基础防护和隐患警示,规避他人遇险风险。
 
未成年人户外活动,监护责任不局限于贴身看管,更包含常态化安全教育。
 
判决生效后,当地迅速开展全域电力隐患排查,整改所有失效警示标识设施。
 
涉事养殖场完成场地封闭施工,加装防护围栏,增设夜间高亮禁钓警示标牌。
 
当地校园同步开展户外安全宣讲,重点普及高压水域、高空线路避险知识。
 
目前本案所有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二审判决为最终生效结果。
 
涉事企业均已建立常态化安全巡检机制,杜绝同类管护疏漏问题再次发生。
 
当事家属已彻底走出悲痛,认可司法判决结果,平稳回归正常日常生活。


信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