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别玩!”陕西铜川,一男子是名游戏主播,特意装了电信千兆宽带,每月230多元,合同写明了流量无限制。谁知,男子最近发现,一开直播,网页全掉线,啥都打不开。他赶紧报修,维护人员上门检查后说:“系统显示你上行用太多,被限速了。我觉得是误封,签个承诺书就能恢复。”男子签了字,结果人一走就没了消息。再打电话,客服说已上报,让等着;维护人员改口说“领导不让恢复”,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测速一看,上行速度几乎为0。记者帮忙问,客服竟说不知道有这规定,最后回复是“集团决定,无法解除限速”。网友怒斥:合同明明写着不限流量,凭什么说限就限?
据悉,崔先生是一名游戏主播,靠网络吃饭。几年前,他特意办了电信千兆宽带,每月230多块,合同写得清楚“流量无限制”。
冲着这个承诺,他才选了电信,图的就是稳定。几年下来,每天播十几个小时都稳稳当当。
今年,他调整了节奏,每天播三四个小时,电脑常挂着游戏不关,日子过得规律又踏实。
可8月1日那天傍晚,他像往常一样按下“开始直播”,屏幕上的网页和软件像商量好一样集体掉线,直播间秒黑,连百度都打不开。
他重启路由器、反复检查电脑,折腾半天也没用,问题出在宽带上。
崔先生立马报修,维护师傅很快上门。查了电脑、问了情况,还让崔先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折腾一圈后师傅说:“后台显示你上行用太多,被系统限速了。”崔先生一头雾水,自己就是正常直播游戏画面,怎么就“用太多”了?
师傅私下也表示费解,觉得可能是系统误封,让他签份《规范使用承诺书》,说走个流程,回去就能恢复。崔先生虽然犯嘀咕,但想着电信是正规大公司,签个字就能解决的事,没必要较真。
可师傅一走就再没了消息,家里网依旧瘫着,别说直播,网页都刷不开。他开始打客服电话,每次都是同一套话:“已登记上报,会催促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这“耐心”,一等就是好几天。再联系那位师傅,对方的口风完全变了:“系统检测上行过高,公司说不符合复速要求,领导不让恢复。”再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
崔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测速,千兆宽带下行只剩几十兆,上行几乎为0,打开普通网页都像蜗牛爬。
记者帮忙追问,维护人员还是那句“直播上行用太多”,却拿不出任何书面规定。
官方客服更直接,说从没听过“上行用多就限速”这回事,答应上报。可最终等来的回复冷冰冰:“集团决定,无法解除限速。”
十几天过去了,月租照扣,网就是不通。电信从头到尾没给过任何书面通知,也没说明具体违反了哪条。
崔先生只知道自己签了承诺书,却换来一句“协议没通过”,网络始终没恢复。
对此,有网友说,太霸道了。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不限流量,说限速就限速,这不是店大欺客是什么?
也有网友说,上行带宽本来就稀缺,主播一个人占那么多资源,要是人人都这样,网络早瘫了,大家也得讲点公德心。
但更多网友反驳,崔先生每月交230多,比普通家庭贵那么多,运营商既然敢卖千兆套餐,就该承受相应的使用强度,限速前连招呼都不打,十几天收入损失谁来赔?
最扎心的评论是,从头到尾全是黑箱操作,客服不知道规定,维修工听领导安排,领导搬出集团决定,用户连申诉的地方都没有。内部规定凭什么凌驾于合同之上?今天限主播,明天限的就是你我。
从法律角度,崔先生的遭遇该如何评价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崔先生合同明确约定“流量无限制”,电信以“上行使用过多”为由限速,导致千兆宽带实测仅剩几十兆、上行近乎为0,无法满足直播基本需求,属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电信无权在合同未载明的情况下,单方增设“不得过多使用上行”的义务并施以限速惩罚。
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方应以显著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然而,电信从未将“上行限速”规则载入合同,也未履行告知义务,甚至连客服人员都表示“没听过这规定”。
该“内部规定”未向崔先生公示,不能作为限速的合法依据。
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电信主张崔先生“使用过多”,必须提供后台具体监测数据,而非仅以“系统检测”概括回应。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电信限速前未作任何通知,事后也未说明具体依据、数据和申诉渠道,整个过程是典型的“黑箱操作”。收取全额费用却提供无法正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已构成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电信的行为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崔先生有权要求立即恢复网速,并赔偿限速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