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山东济南,一女子下班回家想用手机解锁电动车,APP却弹窗提示“VIP已到期”。买车时,店员把远程控车、手机开锁演示得天花乱坠,却只字未提这些功能只免费一年,后续得续费。现在每次启动,弹窗关不掉,重启APP才能用,急用车时能把人整懵。有记者一打听,雅迪、台铃、小牛、九号都这么玩。全款买的车,硬件是自己的,凭啥软件功能还要按年交租?门店普遍“问了才说”,更有消费者直呼:早知道要额外花钱,当初根本不会选这款车。这钱,你交不交?
据悉,陈女士一年前在一家电动车门店,销售人员热情洋溢地演示着手机的“魔法”:轻轻一点,停在楼下的车便“嘀”一声解锁;车辆有任何异动,手机立刻发出警报。
那种未来感十足的便捷,让她果断为这台价值不菲的智能电动车买了单。
然而,一年后的这个傍晚,这份便捷却变成了一道“数字门槛”。下班回家的她,再次习惯性地掏出手机准备解锁,屏幕上弹出的不再是亲切的车辆状态,而是一则生硬的提示:“VIP智能服务已到期”。
她愣住了,随即而来的是困惑,甚至是一丝被愚弄的恼怒。当初购车时,销售人员将那些炫酷的远程操控功能演示得如同车辆与生俱来的天赋,对于“第二年要续费”这件事,却只字未提。
这台她全款买下的车,硬件确凿地属于她,但车上的“大脑”,那些让她决定掏钱的智能功能,却在一年后告诉她:此路不通,请付费续行。
陈女士说,不续费,车都不让你好好骑。她坦言,远程开锁和定位并非她的刚需,但APP里那个无法关闭、频繁弹出的续费提醒,却成了每日必受的滋扰。每次启动车辆,都得经历一番和弹窗的“搏斗”,严重时甚至需要强制重启APP。
在风雨交加的傍晚,或是着急挪车的时刻,这短短的耽误,足以让人怒火中烧,甚至催生安全隐患。
最终,不堪其扰的她,几乎是被“劝退”着,准备为那个本不刚需的功能买单。
无独有偶,北京的秦先生有着相似的经历。他被店员热情推荐的APP功能所吸引,却在购车一年后,才得知那些核心功能即将“过期”。
他愤怒地表示:“我买的是电动车,不是APP会员。”
有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雅迪、台铃、小牛、九号等主流品牌,均已形成一套统一的“潜规则”:购车附赠一年的免费智能联网服务,期满后,诸如GPS定位、远程控车、云端报警等功能,便需按年付费解锁。
各品牌价格不一,从台铃的42元/年到九号的66元/年,再到小牛最高89元/年的基准价,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收费光谱。而NFC解锁、蓝牙钥匙等本地基础功能,则不在此列。若超期未续费,车辆内置的物联网卡将被销号,未来若想再启用智能功能,用户需自费数百元更换硬件。
那么,这笔年费究竟买了什么?雅迪方面的解释提供了企业的视角:服务费主要覆盖了运营商联网、服务器运维、后台技术人员维护等持续性成本。
然而,商业逻辑的自洽,并不能掩盖其在销售环节的“信息黑洞”。
有多家线下门店,销售人员的标准话术是“王婆卖瓜”,只对智能功能的便捷性大加渲染,而对来年的续费问题,普遍秉持“不问不说”的原则。
这种选择性告知,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策,也为后续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有人说,这场争论的本质,并非几十块钱的年费,而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博弈”。企业有成本压力,收费可以理解,但“不主动说”的潜规则,把本该透明的交易变成了一场“信息躲猫猫”。
消费者反感的不是付费,而是被“套路”的感觉,那种“你先入坑,我再收网”的算计,比收费本身更伤人。
当营销话术只谈便利、不谈期限,消费者的“知情同意”就成了一纸空谈。
在法律上,这条“潜规则”究竟踩了哪些红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案中,智能服务“仅免费一年、后续收费”属于影响购买决策的关键交易条件。商家只演示功能、不告知期限,隐瞒了服务的“有效期限”和“价格”,构成对知情权的侵犯。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涉案门店销售人员“不主动说”使消费者误以为智能功能永久免费,属于引人误解的片面宣传,违反了全面告知的法定义务。
此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这意味着,会员续费条款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内容,商家未予明示,消费者可主张该收费条款对其不产生约束力。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可以投诉至主管部门,经营者或被处以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就因弹窗干扰、功能受限造成的使用不便主张侵权或违约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