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错,但你不能毁我!”浙江湖州,男子图省事把越野车停进别人车位一夜,未挪车。次日,发现4扇车门全毁,被踹出坑,凹陷变形,甚至有一扇门都打不开。维修费预估5000-6000元。让男子更窝火的是,男子发现监控缺失,导致他无法找到踹车的人。因此,他要求物业承担部分赔偿。不料,物业却说是男子有错占人车位。车位主人也表态:不是我干的,我是文明人,你去查监控。男子崩溃,到底该找谁担责?
7月28号晚上快9点,赵先生开车到家,想着车上东西多,图省事,就临时把自己那台马自达越野车停在了别人家的车位上。
他家自家车位离这儿也就几十米,本来打算搬完东西就挪车,结果忙糊涂直接给忘了,这车就在别人车位停了一整夜。
赵先生怎么也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去取车,当场傻眼!
只见四扇车门全被人踹出大坑,一扇门直接踹变形,门都打不开了,凹陷了。
他是又后悔又心疼,后悔自己没挪车,心疼车门被踹成面目全非。
随后,他找汽修厂有两扇门得直接换新,剩下两扇要钣金喷漆,维修费估摸要五六千块。
事后物业跟他唠,说赵先生占别人车位本身有错在先,小区早就反复在业主群发通知,提醒大伙别乱占车位。
这块车位挨着过道,去年就有乱停车的车被泼茶水、划车漆,出过不少事。
赵先生憋了一肚子气,问物业为啥不补齐监控?害他无法靠监控找到踹他车门的人,所以,物业怎么也得赔偿一部分。
物业也是直接怼,钱搁哪呢?谁掏钱?我们物业2023年入驻之后年年亏上百万,小区空置房多,物业费收不上来,业委会手里也没钱。
客观的说,赵先生忘挪车确实不对,占着别人家的私人车位,人家心里肯定不爽。
可话说回来,对方就算再生气,也应该理智,先礼后兵,不能上手踹车门,修车大几千,这火气撒得代价也太高了。
有一个自称是车位主人说踹车的是不是自己干的。而且,坚称自己是文明人,让赵先生去找物业调监控。
如今警方已经介入,嫌疑人还没找到。
那么,赵先生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踹坏车子的那个人,才是第一责任人。
赵先生占了别人车位有错在先,但别人不能用砸车泄愤,损坏财物必须赔钱。
且赵先生修车费用需五六千,已经达到刑事立案门槛,对方要全额赔付甚至负刑责。
《民法典》第1198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另外,物业以亏损没钱装维护监控,当成推卸安保义务的借口,是不合理的。
物业有义务维护监控这类安防设施,如果因监控缺失导致抓不到踹车的人,就属于安保没做到位,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补充赔偿,但不是全额赔。
还有,赵先生自己乱停乱放也存在过错。
赵先生维权的时候法院也会酌情考量他自身的责任。
目前,赵先生觉着物业监控缺位该担责任,一边给物业总部发了索赔函,一边打听保险理赔的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