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的下场!”四川成都,男子欠余某31万多,法院判决他一次性还清。男子不仅不还,还让欠他102.5万元的金某,把钱转入他母亲银行卡内。然后,男子将一部分钱投资在女儿名下加工厂里,一部分自己消费。直到被人举报,男子才露出狐狸尾巴,这下他付出应有代价了。
周某欠了余某31万余元,他有钱,但一直赖着不还。
余某没招儿了,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院,让他还钱。
2019年,法院就下了判决,责令周某立马偿还余某31万多的欠款。
白纸黑字的判决,具备法律效力,可周某压根没当回事。
结果,法院只从他账户里扣走了4000多块钱。剩下的钱,周某是一分不还,赖账到底。
他对外哭穷卖惨,说自己身无分文、没存款没资产,没能力还钱。
可实际上呢?这哥们根本不是没钱,是有钱不往出拿。
原来,他在外头还有一笔百万货款债权,金某欠他足足102.5万。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但凡有点良心、懂点法理,拿到钱第一时间就该结清欠款。
可周某太聪明了,他寻思钱不进自己账户,法院就查不着,谁都拿他他没办法!
为了成功躲债,他专门联系欠他钱的金某,特意嘱咐对方:这笔百万货款,千万别打我卡里,直接转我妈账户!
从2019年8月到2020年4月,金某把这102.5万钱款分三笔,打进了周某母亲的银行卡里。
钱到手之后,周某彻底放飞自我,拿着这笔藏起来的巨款,一部分投进女儿名下的汽车配件加工厂,一部分拿来自己日常挥霍消费,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反观债主余某这边,31万欠款迟迟拿不到手,生活严重受影响。
更过分的是,法院执行的时候,周某故意隐瞒这笔百万债权,一分财产都不主动上报,导致法院查无可查,一度终结执行。
哪怕后来被司法拘留,他还是死扛着不还钱,嘴硬到底。
周某自以为手段高明,靠着老妈的账户当“隐身马甲”,就能神不知鬼不觉转移资产、完美逃债。
他天真以为钱不在自己名下,就不算自己的钱,法律拿他没辙。
其实,周某太小看法律了。
《刑法》第313条第1款: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里,周某明明手握102.5万应收货款,为躲开还债,特意让对方把钱打进母亲账户,之后拿去投资和个人消费。
这笔钱虽然不在他名下,但从头到尾都是他说了算,属于刻意转移财产。
法院查财产时他还隐瞒这笔债权,导致判决没法落实。
法律认定“有能力还钱”不只看你名下存款,你能掌控的货款、债权全都算。
周某耍小聪明换亲友账户藏钱逃债,一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就会触犯拒执罪。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有人举报线索,法院和警方顺着蛛丝马迹一查,直接扒穿了周某的所有伪装。
法院明确表态,这就是典型的教科书式拒执案例!
周某明明有102.5万元财产,却欠着余某31万余元一直不还,构成拒执罪。
最终,法院依法宣判: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那么,周某被判刑1年,还需要还余某30万余元吗?
周某被判一年是针对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刑事处罚,坐牢不能抵消民事欠款。
原先31万余元的民事判决依旧有效,扣除已经扣划的4千余元,剩余30万余元债务他必须继续偿还,余某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聪明反被聪明误。
周某有能力偿还还刻意藏钱逃债,挑战司法底线,最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
所以说,别心存侥幸,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反之落得人财两空、锒铛入狱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