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电击、灌辣椒水、不让睡觉。李久明扛了7天,终于按着办案人员的“剧本”编了口供。那是2002年7月的唐山,身为二级警督的李久明被卷入一桩命案,而他始终说自己没有杀人。
李久明本身也是一名警务工作人员,出事之前在监狱任职。当年当地发生一起入室伤人案件,办案人员在线索不充分的情况下,把他列为嫌疑人。在审讯的七天八夜里,他遭受了各种折磨,电击、灌辣椒水,长时间不让睡觉。
最开始他一直坚持自己没有作案,可身体和精神长时间承受巨大痛苦,他已经撑不下去。办案人员提前写好口供内容,他只能照着话语认罪,就这样在2003年,法院判处他死刑缓期执行。
一直到一年之后,真正的凶手蔡明新在温州被警方抓获,交代出来的作案细节和现场情况完全吻合,这起冤案才得以查清。李久明前后被关押867天,重获自由的时候头发已经全部变白。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七名工作人员,后来也全部被追究法律责任。
很多网友看完这件事都十分感慨,过去不少案件都是先认定嫌疑人有罪,再强行搜集证据。人在承受折磨的时候,只会说出审讯人员想要听到的话,根本没办法保证口供真实。
也正是因为这些冤错案件,我们国家的法律不断完善。现在就算当事人不认罪,只要证据链条完整清晰,依旧可以依法判决,不会再单纯依靠口供定案。法律规则一步步改进,就是为了杜绝刑讯逼供,不会再让普通人蒙受不白之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