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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一男子发现妻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精心打扮,尾随跟踪后发现妻子穿着情趣内衣

山东淄博,一男子发现妻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精心打扮,尾随跟踪后发现妻子穿着情趣内衣与一赤身男子在酒店房间内。男子拍下视频并动手打了情夫,情夫为息事宁人主动提出补偿,两人经协商后情夫分三次微信转账2.5万元,男子临走时还拿走了桌上200元现金。然而,情夫却在事后报警称自己遭遇了敲诈勒索。
 
2021年3月28日,家住淄博张店区的路某原本没有多想,妻子张某告知自己要送孩子前往写字楼高层的辅导班上课,出门前却花费很长时间精心打扮,和往常送孩子出门的状态差别很大。
 
细微的反常举动让路某心里生出疑虑,他没有当场戳破,而是悄悄跟在妻子身后,一路跟进到培训机构所在的大楼。
 
孩子被送到20楼教室后,路某站在楼下观察,亲眼看见妻子独自乘坐电梯前往9楼的酒店客房区域。
 
内心不安的路某立刻前往酒店前台,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拿到对应房间房卡,推门进入客房的瞬间,眼前的画面彻底击溃了他的情绪。
 
房间床上,妻子身着情趣内衣,身边还有一名全身赤裸的陌生男子,两人的不正当关系被当场撞破。
 
怒火涌上心头的路某立刻拿出手机拍摄现场画面留存证据,情绪失控之下,他抬手朝陌生男子刘某某肩膀打出一拳,同时推搡了一旁的妻子。
 
自知理亏的刘某某连忙劝阻,主动提出让路某妻子先行离开,所有问题由自己和路某单独协商处理。
 
张某简单整理衣物后离开房间,密闭空间里只剩下两名男性对峙。
 
刘某某主动承认自己和张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往来,主动提出拿出一笔钱款作为补偿,安抚情绪激动的路某。
 
路某最初提出6万元的补偿数额,刘某某表示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两人在房间内反复拉扯协商,刘某某多次向身边朋友周转资金,分三笔通过微信转账,合计转给路某2.5万元,路某离开时还顺手拿走房间桌面留存的200元现金。
 
拿到钱款后,双方没有再发生争执,各自离开酒店。
 
本以为这件事会就此落幕,可仅仅一周过后,事态迎来完全反转。
 
拿到补偿款的刘某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遭到路某暴力威胁、拍摄隐私视频要挟,被迫转账2.5万元,对方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
 
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调取酒店监控、双方转账记录与现场拍摄视频作为证据,同年5月7日,路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同年11月,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路某以曝光私密视频、暴力殴打作为胁迫手段,强行向刘某某索要财物,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判处路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5000元罚金。
 
路某始终不认可这份判决,他认为钱款是对方主动提出的补偿,自己只是在遭受婚姻背叛后接受协商赔偿,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想法,随即提起上诉。
 
2022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有刑事判决。
 
服刑期满的路某始终坚持自身清白,持续递交申诉材料,不断向上级法院寻求重新审理的机会。
 
2023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查全部卷宗后,认定原审案件事实认定存在漏洞,关键证据存在矛盾,下达再审决定书,指令淄博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本案。
 
漫长等待过后,2024年10月8日,淄博中院当庭公布再审判决,彻底推翻此前两次有罪认定。
 
法院审理时明确三点关键判断:
 
第一,路某撞见配偶出轨后产生肢体冲突,属于突发情绪下的激情宣泄,并非提前预谋使用暴力索要钱财;
 
第二,第三者刘某某明知对方存在合法婚姻,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整件纠纷产生的主要过错方;
 
第三,2.5万元补偿款由刘某某主动提议,双方现场多轮协商确定金额,路某虽在沟通中存在言语施压行为,但核心诉求是弥补婚姻遭受的精神伤害,不存在刻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撤销一审、二审全部刑事判决,宣告路某无罪。
 
案件尘埃落定后又衍生出新的民事纠纷,路某被刑事拘留期间,他的父亲为取得刘某某书面谅解,主动向对方转账2.5万元。
 
再审改判无罪后,老人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某返还这笔垫付的钱款。
 
2026年3月,张店区法院以起诉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路某家属表示会继续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有律师指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外第三者需要向受害配偶支付精神补偿金,私下协商的钱款属于基于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产生的给付,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遭遇配偶婚内出轨,想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婚姻损害赔偿,依靠正规司法途径追责,私下索要大额补偿极易触碰敲诈勒索的法律红线,像本案中路某一样,即便最终再审洗清罪名,也经历了牢狱、申诉、维权数年的消耗,付出极大时间与精神成本。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