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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子都悔青了!"一老人被60斤大狗扑倒后没了,家属找狗主人索赔10万,人家愣是不

肠子都悔青了!"一老人被60斤大狗扑倒后没了,家属找狗主人索赔10万,人家愣是不赔。结果家属告上法庭,法院一判,狗主人当场傻眼。网友直呼:这才是正经法院该干的事!
​​​真的想吐槽一句:很多养狗的人,都有一个致命误区——总觉得自家狗狗温顺,绝对不咬人、不伤人。
​​总抱着侥幸心理,出门不牵绳、不看管,放任狗狗到处乱跑。

江苏靖江的80岁王老太,那天中午刚买完菜往家走,路过邻居侯某家围墙外,60斤的金毛突然从半开的院门冲出来,照着老人胸口猛扑上去。老人当场被撞得向后仰倒,后脑勺重重磕在水泥地上,"咚"的一声闷响,周围邻居都听见了 。侯某听见狗叫和倒地声才慢悠悠出来,看见老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第一反应不是打120,而是去拽自家狗,嘴里还念叨"我家狗不咬人,肯定是你逗它了"。救护车到的时候,老人已经没了意识,送到医院抢救三天,还是没救回来,死因是颅脑重度损伤。

你遇到过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吗?敢不敢上前提醒?

王老太的儿女赶来处理后事,看着老母亲冰冷的遗体,哭得撕心裂肺。他们想着邻里一场,没多要,只提出10万赔偿,够丧葬费和精神抚慰就行。侯某夫妇俩脸一翻,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还说老人自己走路不稳,跟狗没关系。村委会、派出所来调解好几次,侯某咬死不松口,说自家金毛温顺得很,绝对不会伤人。家属实在气不过,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 。

知识点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本案中侯某既没拴狗绳,也没关好院门,完全违反养犬规定。

法院调取了路边监控,画面拍得清清楚楚:老人正常行走,双手提着菜,根本没靠近院门,更没逗狗的动作。金毛突然冲出,没有任何征兆就扑倒老人,整个过程不到三秒。侯某在法庭上还狡辩,说老人年纪大了骨质疏松,摔倒才是主因。法官当场驳斥,说老人的身体状况不是过错,狗的突然冲撞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果关系明确。最终判决侯某夫妇赔偿432142.04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侯某听到数字时,腿一软差点瘫在地上,嘴里反复说"怎么会这么多",那副傻眼的样子,真是让人唏嘘。

你觉得法院判赔43万,是多了还是少了?

知识点2:司法实践中,动物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会综合考虑死者年龄、当地收入水平、丧葬费标准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5-10万元,本案判决完全符合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法院认定侯某违反养犬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哪怕他能证明狗平时温顺,也不能免除责任 。

我最看不惯这些养狗不牵绳还嘴硬的人。总说"我家狗不咬人",这话跟"我家孩子不打人"一样可笑,你能保证它永远不兴奋?永远不受惊?60斤的大狗,扑人的力量相当于一个成年人猛推,别说80岁老人,年轻人都可能被撞骨折 。他们的侥幸心理,本质上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觉得自家宠物的自由比别人的安全更重要。

知识点3: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犬只伤人事件超400万起,其中60%以上是因为不牵绳导致的,老人和儿童是主要受害者,颅脑损伤是致死的首要原因。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要求遛狗必须牵绳,可就是有人当成耳旁风 。

更气人的是,有些狗主人出事后第一反应不是道歉赔偿,而是推卸责任,甚至反过来指责受害者。这种行为不仅缺德,更是违法。法律早就给养狗人划了红线,不牵绳就是违法,造成损害必须赔偿,这不是人情问题,是法律底线 。

侯某要是当初牵了绳,或者关好院门,这场悲剧根本不会发生。10万赔偿不肯出,最后赔了43万,还落得个邻里唾弃的下场,这肠子真该悔青了。那些还在遛狗不牵绳的人,真该好好看看这个案例,别等出了事才知道后悔。

文明养犬不是一句口号,是对自己、对他人、对宠物的负责。一根牵引绳,既能保护别人,也能保护自家狗,这么简单的事,为啥就有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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