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2026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式发布了吗?
2026年养老金调整通知尚未发布,但有一项新规正式实施,关乎每个退休人员的切身权益
对于全国数亿退休人员来说,眼下最大的悬念莫过于一件事,今年的养老金还会不会涨?什么时候涨?
先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结论:截至2026年7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官方网站上,仍未发布2026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全国统一通知。也就是说,大家心心念念的养老金上调消息,目前还在路上。
不过也别太着急。从历史规律来看,养老金调整通知绝大多数集中在5至7月发布。2025年的通知就是在7月10日公布的。换句话说,7月恰恰是最关键的政策窗口期。虽然眼下还没官宣,但希望仍在,只要进入7月,每一天都有可能传来好消息。
与此同时,有一项与你我息息相关的重磅新规,今天正式落地了。
我国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规章今日起施行
2026年7月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于2026年5月10日以第56号令公布。
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它的出台,旨在解决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现实问题,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众多,但劳动权益长期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
哪些人适用这部新规?
《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同样依照本规定执行。
通俗点说,无论你是退休后回原单位返聘,还是另寻一份工作继续干,只要你在干活、在领报酬,就受到这部新规的保护。
新规保障了哪些权益?
《暂行规定》对超龄劳动者的四项基本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计酬标准、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报酬就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休息休假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需安排加班的,必须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其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同时要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工伤保障方面,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待遇。
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领了养老金还能继续工作拿工资吗?
可以,而且不冲突。
《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养老金照领,工资照拿,两者互不影响。有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比如每月只有一千多块钱,选择继续工作增加收入,这完全合法合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关于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我们还能期待什么?
虽然202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调整通知尚未发布,但有一个消息已经确定,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这是城乡居民养老金连续第三年每年提高20元。
至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从历年惯例来看,调整方案通常遵循“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原则,对养老金偏低的群体往往会给予更多关注。7月作为最关键的窗口期,让我们共同期待好消息的到来。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你或者家里的老人属于超龄劳动者,从今天起,务必了解并善用这部新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这些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