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到家了!浙江绍兴,女子母亲车祸离世,拿到了80万死亡赔偿金。父亲重男轻女,给了弟弟74万,而两个出嫁女儿,每人仅分到3万元。女子很寒心,自己常年在床前尽孝,伺候老人吃穿,根本不见弟弟影子,而且,自己家境拮据,希望能分到15万。谁知,弟媳指着她鼻子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凭什么来分钱?父亲也指责女儿贪心不足。双方争执不下,最后,父亲只愿意再多给两个女儿2万元。
王大姐怎么也想不到,好好的一家人,会因为一笔赔偿款,闹得离心离德,心寒不已。
王大姐的母亲意外遭遇车祸,不幸离世,肇事方最终赔付了80万元死亡赔偿金。
这笔钱本是用来慰藉失去亲人的一家人,弥补家属的精神伤痛。
可让王大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笔80万的巨款,分配方式离谱得让人难以接受。
家里唯一的儿子,也就是王大姐的弟弟,直接拿走了整整74万,而包括王大姐在内的两个女儿,每人只分到了区区3万块钱。
看着悬殊离谱的分配比例,王大姐心里又委屈又气愤。
在她的认知里,儿女都是父母的孩子,赡养老人、孝敬父母从来都是她分内的事。
多年来她尽心尽力照顾年迈的母亲,日常付出、贴心照料,一点都不比弟弟少。
更让她为难的是,她自己眼下生活本就拮据,日子过得紧巴巴。
本想着母亲的赔偿款是全家共有的慰藉,能稍微缓解一下自己的生活压力,可这般不公平的分配,让她彻底无法接受。
不甘心的王大姐主动上门,想要和弟弟一家、父亲好好协商,希望能重新分配这笔赔偿款。
她也没有漫天要价,只提出了一个朴实的诉求,希望自己能分到15万元,算是对自己多年尽孝的一份交代,也能帮自己渡过难关。
可她的诉求,换来的不是家人的理解和体谅,反而是句句扎心的指责。
弟媳理直气壮地搬出老旧观念,直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没有资格多分家里的钱。
更让王大姐寒心的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王大伯。
父亲思想顽固,满脑子老旧传统观念,压根不觉得这样分配有问题。他不仅不心疼委屈的女儿,反倒反过来指责王大姐贪心不足。
事后,在众人的调和下,父亲松了口,提出可以给两个女儿各自再补2万块钱。
也就是说每个女儿最终能拿到5万,可和弟弟手握的74万比起来,差距依旧天差地别。
这样敷衍的补偿方案,根本无法抚平王大姐心里的委屈,双方僵持不下,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其实,王家的经济条件根本不窘迫,据悉,王大伯老两口一辈子务农、打零工,攒下了50多万的积蓄。
而且王大伯每个月还有两千多的退休金,晚年生活完全有保障,根本不差钱。
明明不需要靠压榨女儿的权益过日子,家人却依旧固执地重男轻女,彻底伤透了女儿的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虽然80万死亡赔偿金不算母亲遗产,但法院分割时会参照上面这条继承规定处理。
法条里的“子女”不分儿子、出嫁女儿,只要是亲生子女,分配资格完全平等,弟媳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法律上一点效力都没有。
本案里,父亲、两个女儿、儿子都是第一顺位有权分钱的人,不能直接把绝大部分钱单独给儿子。
王大姐平时照顾母亲付出不比弟弟少,自己生活还困难,按照法律分配思路,本来就该适当多分。
现在弟弟独占74万,两个女儿每人只分3万的分法明显不公平,就算父亲愿意再多补每人2万,差距依旧悬殊。
王大姐完全可以起诉,法院会结合每个人尽孝多少、经济条件重新划分赔偿款,不会只偏袒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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