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性侵的事件,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这不是山西运城13岁女孩被强奸的案件,而是2024年发生在内蒙古乌兰浩特的另一起案件,当地先是以强奸案立案调查,四个月后又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
该起案件和山西运城13岁女孩的案件有相似之处,都是因双方系自愿,女方没有反抗,且男方对女孩未满14岁不知情。只是,在舆论的关注之下,运城的案件又立案了。
估计,内蒙古这起案件的受害者家属,看到运城13岁女孩事件因为舆论的关注,从不立案到立案了,重燃了他们希望立案的信心。根据媒体报道,受害者女孩哥哥希望警方能够重新立案。
不过,对于这类案件,我认为,不管是否双方自愿,或者知不知道对方的实际年龄,只要对方未满14周岁,一旦发生性关系,应该一律按照强奸罪论处,除非另一方也是未成年人。这种事情只要追究,就应该予以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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