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局门口避雨被驱赶,当事人怒斥“分三六九等”!
类似事件一再重演的背后,到底缺了什么?
6月22日,江苏江阴突降暴雨。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途经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时,临时在门口避雨,却被保安以“这是单位,不能停”为由驱逐。
视频显示,现场停放着一辆红色汽车,期间亦有车辆顺利驶入该单位院内。
当事人质问:“骑电瓶车的缩角落,开汽车的一过来立马笑脸相迎”——避雨还分三六九等?
此类事件已非首次发生。保安拒绝市民避雨,固然有单位管理规定作为挡箭牌,但其背后暴露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方面,保安作为单位形象的“第一道窗口”,其言行直接关乎公众对单位的认知。
另一方面,机械执行规定、缺乏人情味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单位在极端天气下缺乏灵活处置的意识和制度安排。
涉事单位工作人员回应称,门口车多怕发生剐蹭,车不多时都让进。
但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具体原因,而在于公共机构在极端天气下应有的担当。
公共单位的门廊、台阶、屋檐本就具有“公共”属性,极端天气下为受困群众提供临时避险场所,既是“为人民服务”的朴素体现,也是城市公共服务最基础的兜底。
制度不该是冷冰冰的挡箭牌。一扇愿意为风雨中路人敞开的大门,远比任何华丽宣传更能彰显服务初心。
如何让刚性制度在特殊情境下柔性落地,考验的是管理者的智慧,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诚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