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病·奔马脱缰》里,毕晓普(John Michael Bishop)带着瓦默斯(Harold Varmus))研究原癌基因 src。瓦默斯曾经申请哈佛大学医学院,两次都被面试官拒绝,说他性格过于浮夸,不适合做科研,最好先去当兵,学习一下自我管理。
瓦默斯不想当兵,就转而申请哥伦比亚大学,被录取了。不过他性格确实与众不同,说浮夸有点埋汰人,但说精力过于旺盛,应该还算中肯。年轻的时候爱好太多,什么都想玩一下,什么都是浅尝辄止。进医学院之后沉稳一些了,不再到处沾花惹草(说的是科学领域里的花草),但精力依然过剩。他跟着毕晓普做研究,破译了 src 的真相,两人获得1989年诺奖。成名之后的瓦默斯,经常到欧洲参加学术会议,但他每次赴会既不开车,也不坐公交,而是骑自行车去,往往进入会场的时候衣服都被汗水浸透,然后他就这么汗水淋漓地进入会场。后来他成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院长,恶习不改,还是每天骑车上下班——那可不是因为他住得近。他家离NIH单程就有20公里!
(图片为 Gemini 根据瓦默斯照片改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