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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分享之前在高速被人变道撞了我的车,然后对方跑了的事情。昨天广州高速交警第五

跟大家分享之前在高速被人变道撞了我的车,然后对方跑了的事情。

昨天广州高速交警第五大队事故中队专案组正式以“肇事逃逸”立案了。

但是知道对方肇事车主的情况之后,我最终决定还是放他一马,不予任何追究了。

对方是外省人,学历不高,在工厂里面做工,用交警专案组同志的原话来说就是“跟他录笔录沟通都要费番功夫,但人是很老实的”。撞了我的车之后是完全不知所措的,因为这个人是新手,只是第二次在高速上面开车。

对,当然会有朋友说“依法治罪”是最好的。

但我也衡量过,对于对方来说,现在哪怕已经“人性化执法”把代价降低到扣9分、罚款1000元到2000元,对于一个外地在东莞工厂工作且学历不高的人意味着什么?

这不难想象。

加上对方既到了交警队接受笔录和教育,也非常诚恳电话跟我道歉和说明了情况,相信以后他也知道变道不能瞎来、真出事故不能跑了。

所以我也没犹豫太多,放弃了对于对方的一切追责,也不需要对方出保险。

有很多时候,不能因为自己过得“没那么差”,而忘记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依然生活不易的人。

人都会犯错,人也需要给予机会。

这是我的价值观也是我的选择,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当是为自己积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