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不是人!贵州,一女子背着丈夫和另一男子交往,甚至带着12岁女儿和他住在一起。可这个男子却对她女儿打起了主意。他趁女子外出上班时,多次对女孩动手动脚,甚至占有了她。女孩太小被威胁不敢吭声,这个情况持续了两个月后才被发现。最终,这个男子被判了12年,而女子作为母亲,也被判了8个月。可这个女孩该怎么办,她能从曾经的经历中走出来吗?
这个事发生在贵州,余某是个农村的女人,嫁人后生了个女儿。可当地重男轻女,余某和女儿都不受婆家和丈夫待见。
余某和丈夫为这事经常吵个没完,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余某带着女儿外出去打工,过着四处漂泊的日子。
2021年初的时候,余某在外打工时认识了郭某。郭某明知余某有家庭,依然对她献殷勤,嘘寒问暖的,还送送她东西。
余某一个人带着女儿,过的确不容易,郭某对她的示好,她很快就接受了。完全不顾自己是有丈夫的人。
两人不但发生了关系,还共同生活在了一起。余某的女儿小舟(化名),自然也跟着他们一起生活。
为了生活,两人一年内去过多个地方打工,
但不管走到哪,都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每天进进出出的,都以夫妻相称。
刚开始的那几个月,郭某还有个人样,对余某很照顾,对她的女儿小舟也格外上心。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幸福的一家三口。
生活半年左右,余某和小舟对郭某都有了很强的依赖感,余某认为自己和女儿总算有了靠山,心里踏实多了。
可反转来得太快了!2021年6月的时候,余某看好了一个务工机会,打算外出一段时间。她放心地把12岁的女儿交给郭某来照顾,一个人走了。
这时,家里只剩郭某和12岁的小舟了。郭某一下子露出了本来面目。
他利用小舟年幼还不懂事,半哄半吓唬地对她动手动脚起来。
小舟吓坏了,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一直委屈地哭。
事后,郭某威胁女孩不许把这事告诉任何人。
一个12岁的女孩子,面对这个天天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叔叔,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妈妈不在身边,她不敢反抗,也不敢说出去。
从那以后,这个郭某越来越过分,几次动手脚已经不能让他满意了,她竟然对女孩实施了强 J,而且还是多次。
2021年6月至7月,余某一直在外出务工,对郭某做出的事情完全不知道,还傻傻的以为他把女儿照顾的挺好。
直到两个月后余某回来,才发现女儿神色异常,得知这个不堪入耳的真相,她后悔不已,可一切都太晚了。
余某去报了警,民警马上把郭某抓了起来。深入调查还发现,余某和郭某还涉嫌重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郭某分别犯有Q J罪和W X儿童罪 。
小舟只有12岁,是未成年人,郭某的行为必须受到从重处罚
而且,郭某和小舟共同生活,他对女孩负有特殊职责,应该尽到保护和照顾小舟的责任。
他不但没有这样做,反倒利用这个机会伤害孩子,更应当从重处罚 。
还有,郭某和余某在一起共同生活也是违法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余某已经结婚,郭某也明知余某有丈夫,他们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个人都构成重婚罪。
庭审后,对郭某三罪并罚,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2年。判了余某8个月。
可郭某竟然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网友们知道后彻底炸锅了,大家都很愤怒,认为郭某对一个12岁的孩子造成的伤害,远远大过他受到的惩罚。
他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说判重了,简直是不知悔改。
最后,二审裁定大快人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郭某受到了惩罚,可孩子怎么办?余某也获刑不能留在她身边了。
有网友说,余某不配当妈,是她把女儿亲手推进了火坑。
可这个只有12岁的女孩,现在是最需要亲人的时候,她需要有人照顾,需要有人陪她疗伤。
好在,事后多部门联合起来,对小舟的情况,多次进行了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
希望小舟能尽快重返校园,恢复正常的生活。
对于这件事,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