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山西太原,小区一户人家搞装修,砸墙打孔不分时间,墙体从白天震到晚上不说,噪声还大

山西太原,小区一户人家搞装修,砸墙打孔不分时间,墙体从白天震到晚上不说,噪声还大。楼下的住户实在休息不好,忍无可忍上楼找人对峙,结果谁都不肯退让。

考虑到邻里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民警快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终于达成一致。

6 月 11 日,小区一户老住户想将全屋做个翻新,这个改造是个持续性的大工程,不光要开槽、切割,还要大拆墙体,光这些步骤就知道噪音不会小。

而楼下的住户也是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开始并未多说什么,但是没想到楼上的改造是从早到晚的不间断施工,墙体的震动和电钻的声音,仅靠那一层天花板根本隔不住。

楼下的住户是白天居家办公,如果说正常办公时间的噪音还勉强能接受,那午休这个时间的噪音根本忍不了,大人都受不住,更何况家里还有老人孩子。

连续一周休息不好,身体负担太大,楼下的住户因此也多次主动上楼沟通,说了自家的情况,也表示能理解房屋大改噪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希望可以避开中午午休和晚上休息这两个时间段。

本意是大家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可没想到装修的业主并不觉得自己有问题。

楼上的住户坚持认为自家房屋装修是正常需求,本身人等着要住,不能拖太久,而且是自家的事邻居不该过多干涉。

楼下的住户觉得装修可以,但是是在不妨碍别人生活的前提下,只顾自己的装修进度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是非常自私的行为。

双方都有自己的想法,且对方都无法接受彼此的观点,所以几次沟通下来两户人家的矛盾彻底激化,只要一碰面就必要就装修这件事反复争论。

彼此都不愿意让步,两户人家的关系进一步恶化。

小区的其他人眼看两家的冲突越来越严重,实在担心有人会情绪失控做出什么不好的行为,所以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当地民警在接到电话后的第一时间就赶到现场。

为了方便调解,民警把两家人分开,分别沟通了解双方的情况和诉求。

对装修业主,民警把违规扰民需要承担的各类责任讲清楚说明白,明确禁止了不分时段突击施工的这种行为,并安抚楼下住户的负面情绪,多加引导。

经过民警的疏导劝解,两家人的火气也终于慢慢平复下来,装修业主意识到自己只顾赶工期,忽略了邻居的休息,确实是他的问题;楼下住户也愿意各退一步,接受对方重新调整施工方案。

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业主会默认,装修施工是外包给了装修工人,扰民是施工人员的问题,跟楼上业主没有关系,要追责为什么不直接找工人?而且墙体震动又不是声音大,只要分贝不超标是不是就不算扰民?

也有人想问,为什么不找物管,物管不协调,那物业费是不是可以不交,或者减免物业费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才能向有重大过失的工人内部追偿。

就算业主和装修队签了书面合同,写明了工人自行管控施工时间,这份约定也只约束业主和工人。

楼下住户起诉维权,也只会判决业主承担赔偿、停止施工的责任,至于施工队不听安排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业主完工后自行找装修队协商。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明确,噪声污染判定的唯一标准是分贝,只要产生的声响、振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损害身心健康,就属于法律管控范围。

楼上砸墙带来的墙体共振,虽然没有刺耳高分贝噪音,却持续干扰老人休息、影响居家状态,即便检测分贝刚好卡在合规区间,楼下住户也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施工、采取减振措施。

只要能提供震动实拍视频、身体不适就医记录,基本都会认定楼上构成侵权。

《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住宅小区物业噪声管控职责,物业需要常态化巡查装修现场,发现超时、高震动施工第一时间劝阻,劝阻无效必须上报公安、住建部门留存记录。

如果物业明知楼上全天扰民,但是没有任何的上门沟通或者留存劝阻记录,住户可以凭投诉聊天记录、视频证据投诉物业履职不到位,而且起诉时能一并追加物业公司为第三人,要求物管配合降噪管理。

同时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主张物业费用的减免,弥补自身维权产生的时间、精力损耗。

所以这里也提醒大家,日常装修还是要提前规划施工工序,遵守法定施工时段,可以搭配工具减少共振,既能避免邻里争吵,也不用承担赔偿或者处罚的损失。

如果长期遭受装修噪音、低频震动困扰,也可以不用只盯着楼上住户,协商、物业追责、报警等渠道都可以同步使用,全方位维护自身居住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