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反感双人热搜的一点,就是它没有教会年轻人正确的感情观。
鹿晗官宣的一大正面意义,就是告诉喜欢他的年轻人,什么是正确的感情观?那就是要有担当,既然在谈恋爱就应该大方公开,从此对待异性有边界。
那分手呢?什么是正确的分手观呢?
正确的做法,那就是一样用坦荡的心态面对分手。分手时互相祝福,分手后互相不说坏话,分手后互不打扰,不再见面搞暧昧,分手后就把对方的名字从心中抹去,不再关注对方的生活,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努力过好自己的人生。
鹿晗分手,为什么没能在互联网上激发起正确的道德示范?
首先是互联网cp营销。大量的营销号依然眷恋双人话题、甚至在狗仔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声称二人已经很久没同框的实锤下,依然模糊分手,散播分手不明的不良暗示。
平台噬利。平台也不愿放手双人话题的巨大热度,每次都推波助澜纵容有违事实的营销行为。
在互联网营销助推下的粉丝心理失衡。女方粉丝从某剧热播开始心态膨胀,从叫嚣分手到踩鹿、到见不得鹿晗分手后发展顺利……在褪去了热播剧的狂热后,粉丝似乎无法用正常的心态去面对和接受鹿晗的优秀,无法接受鹿晗的再营业,一定要“鹿晗有罪论”才能接受分手。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病态心理?
下一句想问:这种心理是否需要引导?还是个人团队宁愿做粉丝病态心理的奴隶,为不得罪粉丝而听之任之。如果是这样,【你作为艺人,你的担当在哪里】?你的道德模范性又在哪里?
既然分手,就意味着双方是不同的人,双方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的本质是不同的。而双人热搜,就是硬要抹去这种事实上已经客观存在的不同,为了某种利益,硬把两人的名字,两方已经完全陌路的粉丝,生硬地摆在一起。
“分手有罪论”便是这种硬送作对的极端结果,也是最差的分手示范。因为这必然会激发对方的反弹。双方就这样无休无止地对骂下去。
平台冷眼看待,只坐收舆论热度红利。
这是一场多方介入下的罪恶共谋。
又或许,大量营销号经营者,本身素质不高,本身便不具备对成熟分手的意识,本身就是分手后必踩捧的拥趸。
受害的,便是大脑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吃瓜路人。路人沉醉于暧昧不明的双人热搜,无法切割双方已是不同主体;
路人沉迷于各种某方有罪的虚假故事,用根本不存在的罪名谩骂着其中的一方;
更有甚者,我们这个时代,该如何分手?两个人也许,明明已经在两年前,成熟且干净地完全了分手,却被cp营销主导的互联网思维,误导成另外一个故事。跟着谣言起舞的,永远是可怜的不知情的路人。
嗨,分手后,真的不可以太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