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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不黑心啊?湖南衡阳,19岁大学生,家庭条件不好,就在暑假去火锅店打工,老板口头

黑不黑心啊?湖南衡阳,19岁大学生,家庭条件不好,就在暑假去火锅店打工,老板口头答应他100元/天,如整月休假不超3天,得100元奖金。他勤勤恳恳工作46天,可老板却只给他1500元工资!大学生太憋屈了,自己辛苦付出,竟被黑心老板克扣工资,他一怒申请仲裁,万没想到竟遭到拒绝。大学生想不开,要自己赚的钱有错吗?于是,他直接将火锅店告上法庭,要求老板归还拖欠他的工资及奖金!法院判决亮了!网友:拖欠工资,最大的损失就是补上?

19岁的小李是一名大学生,可因家境不好,让她变得坚强又乖巧。

她体谅父母供她上大学的不易,所以不论寒暑假还是什么假期,她都要出去打工,尽量帮父母减轻负担。

2025年6月下旬,小李来到一家火锅店上班,做暑期兼职。

当时老板黄某和他只是口头说好薪资待遇,没签任何书面合同。

双方约定,小李每天工资100元,正常按月上班,如整月休息不超过3天,还能额外拿到100元的全勤奖励。

从6月21日到8月11日,小李一直在店里勤恳干活,前后一共上班46天。

其中6月干了10天、7月足足出勤28天、8月上班8天。

整个暑假期间,小李全程遵守店里的排班,没偷懒缺勤,7月份的出勤天数也完全达标,妥妥满足全勤的发放条件。

可让小李没想到的是,工资结算时,老板只在7月中旬给他结了1000元工资,时隔四个月,又零星转了500元。

前后加起来,小李辛辛苦苦干了46天,只拿到手1500元,剩下的工资老板迟迟不结算、不回复。

自己辛辛苦苦忙活一整个暑假,换来的工资连本该到手的一半都不到,小李心里又委屈又无奈。

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2026年3月,他主动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请,希望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但让人意外的是,劳动仲裁机构直接驳回了他的申请。

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小李是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没办法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仲裁走不通,让小李非常不理解及愤怒,自己辛苦赚的钱,凭啥被无良老板压榨?这就是现实版的周扒皮!

他没就此放弃,而是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直接把这家火锅店告上了法院,讨要拖欠工资。

《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说法:虽然小李是学生兼职,双方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但小李确实为火锅店提供了实打实的劳务,老板也承诺了薪资标准,二者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事实劳务关系。

老板拖欠工资不结清,已经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法院仔细核算了小李的劳动报酬:46天基本工资一共4600元,加上7月达标应发的100元全勤奖,总计应结4700元。

扣除老板已经支付的1500元,店家还拖欠3200元工资。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家火锅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拖欠小李的3200元劳务工资。

这件事也给所有打暑假工的学生提了个醒:学生兼职不受劳动仲裁保护,但受民法典劳务关系保护。

遭遇欠薪不用自认倒霉,保留上班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对火锅店老板只补上拖欠款有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