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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 年,年近花甲的翁瑞午,侵害了名叫关小宝的年轻女学生。 法庭上最关键的

1957 年,年近花甲的翁瑞午,侵害了名叫关小宝的年轻女学生。

法庭上最关键的那一刻,谁也没想到会这么收场。原告关小宝的母亲拿着检验报告把翁瑞午告上法庭,恨不得当场让这个老头坐穿牢底,旁听席上挤满了看热闹的街坊,都觉得这次老头肯定要蹲大牢了。

可就在法官要宣判的当口,关小宝自己站起来说,怀孕是我自愿的,不怪他。

这一句话,把整个案子的走向彻底改了,连她自己的母亲都愣在当场,半天回不过神。

这里有个问题值得琢磨。一个受害人,为什么要在法庭上替对方撑腰?这事放今天看,其实一点都不陌生。

长期处于不对等关系里的人,容易对掌控自己的一方产生依赖甚至感情上的认同,外人看着是受害,当事人自己未必这么想。关小宝当时二十岁,刚上大学,翁瑞午当年实际五十八岁,两人差了将近四十岁,这种年龄和身份的落差,本身就是一种碾压。

更值得说道的是这层关系的包装。翁瑞午不是直接接触关小宝的,是通过陆小曼牵线。陆小曼收关小宝做画画学生,认了干女儿,关小宝管翁瑞午叫 "寄爹"。

一个本该是长辈和晚辈的称呼,硬是被用来掩护了别的事情。这种拿亲情称谓当幌子的手法,放到今天的师生关系、收养关系里,照样能找到影子,不是哪个年代特有的把戏。

关小宝出事之前,是天天进出陆小曼家门的。一个二十岁的姑娘,跟着干妈学画画,跟着寄爹学唱戏,进出都是熟人熟事,家里人也不会多防备。

陆小曼那时候自身长期吸食鸦片,身体亏空严重,家中大小事务大多由翁瑞午操持。

现有一手史料没有明确记载陆小曼是否知情,但二人同居多年,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完全毫无察觉,可能性很低,读者可以自行判断。

案子最后没有以强奸罪定罪,法院判处翁瑞午犯流氓罪,有期徒刑两年。这里得说句公道话,不是法院偏袒谁。

新中国首部完整刑法典 1979 年才颁布,五十年代刑事案件审判依靠单行法规、政策文件定罪量刑。

关小宝当庭改口称双方自愿,无法认定强迫情节,强奸罪要件不足,只能按流氓罪论处;结合整件事的恶劣性质,两年刑期确实偏轻。

直到现在,被害人当庭翻供这类案件,如何有效保护弱势当事人,依旧是司法实践里的棘手难题。

翁瑞午年轻时确实多才多艺,书画、京剧、推拿样样精通,和张大千等书画名家相交甚好,早年家境优渥,放在如今就是人脉深厚、收入稳定的文化圈名流。

1928 年翁瑞午为陆小曼调理身体,是二人深度往来的开端,彼时徐志摩十分感激他的照料,谁也想不到徐志摩这份信任,会演变成翁、陆二人长达二十多年的同居生活。

1931 年徐志摩飞机失事离世,生前确实嘱托翁瑞午多照看陆小曼;翁瑞午为维持陆小曼日常开销,变卖字画、房产、自家茶山,供养她数十年。

1953 年翁瑞午原配妻子逝世,他始终没有和陆小曼办理结婚登记,两人户籍登记分别为丧偶、未婚,同居关系始终没有法律名分。

但悉心照料陆小曼,和诱骗侵害年少女学生,完全是两码事。他对陆小曼有情有义,却对毫无反抗能力的晚辈肆意冒犯,足以看出他的情义只留给自己看重的人,面对弱小晚辈便能放下底线。

一个人能对一人温柔周全,同时对另一人肆意伤害,两种特质并不冲突。

翁瑞午刑满出狱后身体迅速垮掉,常年吸食鸦片早已掏空底子,牢狱之中又染上肺病,出狱后背都直不起来。陆小曼没有嫌弃他,依旧接回住处照料。

1961 年翁瑞午病重住院,病重失语只能靠手势比划,临终留下一句 “对不住”,临终挂念陆小曼不会生煤球炉。

这三个字到底是愧对陆小曼,还是愧对关小宝,没有确切记载,引人深思。人临终流露的愧疚,往往是良心最后的剖白,他心里清楚自己亏欠他人。

这件事放到今天看,核心不在于名人风流八卦,而是借长辈、师生、干亲身份越界侵害晚辈的行为,无论哪个时代都不能轻纵。

一个人再有才华名望、对特定人重情重义,都不能抵消他伤害他人的过错,不能凭借前者为恶行开脱。

现存公开史料没有记载关小宝后续人生去向,这也是这段往事最让人遗憾之处。

当年被卷入风波的年轻女孩后续人生如何,没有文字留存,令人唏嘘。

反观翁瑞午,因为和陆小曼的纠葛被不断记载流传,这份反差也耐人寻味。